王振民:毋須再就雙非釋法
【明報專訊】雙非問題是否應該以釋法解決近日再引起討論,律政司長袁國強早前表示,考慮就《基本法》第24條的定義再要求法院作出聲明。清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基本法》委員會前委員王振民昨日表示,人大常委就《基本法》第24條已作出過解釋,在雙非問題上毋須釋法或修法,他認為可以透過香港法院以「創造性」方法解決問題。本地法律學者陳文敏則認為,最有效解決問題的方法仍然是修改《基本法》。人大常委在「莊豐源案」之前,於1999年已曾就《基本法》第24條釋法,但有關解釋在「莊豐源案」未被採用,留下了雙非問題尾巴。王振民昨日出席書展活動時表示,人大常委解釋已非常明確,毋須再次釋法或修改《基本法》,他認為本地法院可以透過重新審議解決爭議,但具體做法則留待香港政府決定。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1/1/2722396/1.html
即係阿爺叫你唔好煩佢{:shock:}
即係終審法院錯先{:cu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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