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ris_2007 發表於 2012-8-11 13:21:42

公民黨高層涉蠱惑收租

公民黨高層涉蠱惑收租

【東方日報專訊】東方報業集團日前獨家揭發民主黨主席何俊仁及立法會議員李永達,涉嫌處理黨產不清及向立會漏報利益,與民主黨關係千絲萬縷的公民黨,原來亦不相伯仲。公民黨位於北角海景大廈的總部物業,原來與民主黨一樣是透過公司持有,股東包括前黨魁余若薇、現任黨魁梁家傑及立會議員湯家驊等黨高層,與該黨之前宣稱總部是向「支持者」租用的說法不符。該黨每月須向該公司繳交約三萬元租金,變相將黨員及支持者捐款轉移給該黨高層。其中湯家驊更與何俊仁及李永達一樣,沒向立會申報公司股份利益。


公民黨每月交約三萬元租金

公民黨於○九年起搬往位於北角屈臣道海景大廈B座二樓一個單位作為黨總部,並對外宣稱該單位是一名「支持者」持有,再以「友情價」租予該黨。但原來該單位是由「公共事務調研中心有限公司」於○九年以八百五十萬元購入,根據公司註冊處資料,該公司先後發行共四十五股,已發行股份面值為八百八十萬元。公司大股東為余若薇,有二十三點五股,即佔超過五成二的股權,其次是持有六股的公民黨成員關信基,有五股的資深大律師張健利等,梁家傑及湯家驊則各自持有一至兩股。

公民黨每月須向該公司繳交約三萬元租金,以股權分布計算,余若薇每月可得逾一萬五千元,前後租用約三年來共得約五十四萬元。三名身兼立會議員的股東當中,余若薇及梁家傑分別於一○年及一二年向立會申報有關股份利益,但湯家驊則至今都沒有申報。


湯家驊:諗都冇諗過要申報

梁家傑昨日解釋,該黨過往租用的灣仔單位○九年被大幅加租,數名黨員及支持者決定「夾份」在海景大廈購買單位作為總部,再由該黨租用。他聲稱公司所得租金「仲喺度冇用過」,且每年都在會員大會交代。湯家驊承認向立會漏報利益,稱當初只想到支持該黨,「諗都冇諗過要申報股份」,又指「如果有人提我一定記得報」。至於總部明明由黨高層持有,為何仍要交租?他推說:「因為有外人喺度,大家都知道要交租。雖然外人都支持公民黨,但都希望物業有可以收租保值。」

余若薇則說,記憶中該黨的說法並非說「只有一名支持者」購買,辯稱黨高層也是支持該黨,死撐「話支持者買都冇錯o架」。她又指黨員都知悉購買物業作總部及需要交租,不存在任何瞞騙,有關租金亦未曾有人「落袋」,僅用作交稅及商業登記等公司支出。


大股東余若薇夾錢逾四百萬

她強調該黨做法與民主黨不同,股東「出咗幾多錢就多股份」,並非於何俊仁及李永達宣稱的「代名人」,她本人當時就夾了四百多萬元,惟她拒絕詳細交代其他不知名股東的身份。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1/1/2742018/1.html




morris_2007 發表於 2012-8-11 13:23:39

09年搬竇 稱「支持者」平租

【東方日報專訊】【本報訊】民主黨一直對外宣稱太子恒利總部是該黨的「自置物業」,直至被本報踢爆漏報利益及涉嫌「私吞黨產」醜聞,才改口稱總部大股東為非黨員的商人于品海。公民黨的情況則剛好相反,在○九年準備搬入北角海景大廈新總部時,多次對外宣稱該單位是一「支持者」的「自置物業」,再租予該黨作為總部,但實情卻是單位大部分股東均為該黨創黨成員。

公民黨創黨初期租用灣仔區一寫字樓作為總部,其後因業主大幅加租被迫遷,輾轉於○九年九月敲定搬往北角現址。當時有多份報章分別引述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時任該黨秘書長的陳家洛及一些不具名的黨員,宣稱北角單位是一「支持者」的「自置物業」,以「友情價」簽約五年租予該黨,完全沒有提到該名「支持者」,其實是由多名創黨成員合組而成的公司。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1/1/2742017/1.html


點解唔捐俾黨?最基本應該是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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