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稱航道燈光太亮或導致船難
中新社香港10月3日電 造成至少38死的香港船難事件,香港媒體3日引述專家及資深漁民指海難成因,不排除與照明太亮,及渡輪“以大欺小”有關,專家並分析共有4大原因導致意外傷亡慘重。對於肇事原因,香港職業訓練局海事訓練學院經理楊沛強認為,與航道燈光太亮有關。他表示,撞船當晚的海面風浪不算大,但當時維港正準備放煙花,海面船只可能較平日多,燈光也可能較強,有機會影響船長對其他船只訊號燈的敏感度,導致避船太遲或掉頭太慢肇禍。
駕船40年的香港漁民近岸作業協會主席黎帶喜表示,往來中環、南丫島等地渡輪,不少船長均有“大欺小”心態,開船時不但速度快,而且不肯避讓較小和速度較慢船只。對於是次海難成因,黎帶喜認為同樣與“大欺小”不禮讓心態有關,估計兩船行駛至很接近距離時,較大和較快船只才肯急轉彎,結果避讓不及出事。
香港理工大學機械工程學系工程師盧覺強估計,渡輪“海泰號”重約200公噸,估計船速維持在每小時20海裏,當它撞向船速約15海裏的港燈“南丫四號”,撞擊力高達500至600公噸,相當於10輛坐滿乘客的雙層巴士以時速80公裏撞向“南丫四號”,力度相當猛烈。“‘南丫四號’船底以玻璃纖維制造,在‘海泰號’撞擊下不堪一擊,海水大量湧入機房,便會迅速下沈,致‘頭輕尾重’”。
另外,事發時大量乘客聚集船尾,這兩點均加快船身以90度垂直下沉。
楊沛強指出,另一致命因素,是“南丫四號”錯誤將救生圈集中放在船尾,並無平均分散在船艙內,當有事故時,船員便無法有效分派救生圈予每一名乘客。
此外,船上兒童未跟足海事處觀賞煙花指引,上船後即時穿上救生衣,結果撞船後無法保命。
中國新聞網
應立法強制兒童穿着救生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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