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ris_2007 發表於 2011-3-16 12:38:01

原子能總署曾警告日核電廠不安全

維基解密引用美國外交密電指出,兩年多前國際原子能總署官員已警告日本,核電廠的安全規範過時,無法承受強震衝擊。

        維基解密指出,該名官員指,其於2008年在東京舉行的八大工業國集團(G8)核能安全會議時,已注意到,日本發生的數次地震規模都超過部分核電廠當初建廠設計時所能承受的強度,他警告這是個嚴重的問題。

        以近日來發生多次爆炸的福島核電廠為例,興建時電廠僅能承受黎克物制7級的地震,11日發生的強震規模高達9級。

        維基解密透露,2006年3月日本法院曾以位在日本西部的核電廠無法承受強震,當地居民可能遭輻射危害,下令關閉,但核能安全主管機關堅持核電廠安全無虞。

        2008年10月日本國會議員河野太郎爆料,經貿與工業部不僅掩蓋核子意外消息,也未清楚交代核子產業的成本和問題,核子原料儲藏地點的安全也很令人關切。

http://news.hkheadline.com/instantnews/news_content/201103/16/20110316b120705.html?cat=b

漠視警告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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