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解密﹕福島電站僅抵7級地震
美大使館電報指日曾隱瞞核事故【明報專訊】「維基解密」網站獲得的美國駐日本大使館電報,揭發早在2008年,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便發現,福島核電站的防震設備最多只能應付7級地震。電報又提及,日本政府隱瞞發生過的核事故,又曾推翻法院要求關閉西部核電站的指令。英國《每日電訊報》引述「維基解密」取得的美國大使館電報內容,提及國際原子能機構一名官員,於2008年12月東京舉行的八大工業國集團(G8)核能安全峰會上,指出日本的核安全條例落伍,過去35年日本只更新過3次核電站的安全規條。該名官員當時點出,日本近年發生的地震屬高強度,擔心再有大地震時,核電站會引發嚴重災難。
安全規條35年更新3次當年峰會過後,日本政府承諾對其所有核電站進行安全升級,並在專家警告下,於福島核電站建立應急中心,但中心的安全設備最終只能抵擋7級地震。菅直人2008年未加入政府,2009年起出任前首相鳩山由紀夫內閣的副首相兼經濟財政政策大臣。
「維基解密」引述的電報亦提及,日本國會自由民主黨眾議員河野太郎,2008年10月曾向美國外交官員透露,日本政府經濟產業省隱瞞發生過的核事故,亦未有對外清楚交代核能產業潛在的風險,而核子原料儲藏庫的避震安全亦令人質疑。河野又不滿日本政府,一直忽略發展風力發電等其他更安全的能源。
政府推翻法院關站指令再早兩年,2006年的電報又提及,日本法院曾以「抗震能力不足」為由,指令關閉西部一座核電站,因其安全設計只能應付6.5級地震,萬一發生強烈地震會導致輻射泄漏危機。但電報指出,日本法院的指令並沒有得到政府重視,負責核安全的機關「原子力安全保安院」認為,有關西部核電站內的核反應堆安全。2009年日本政府更推翻法院指令。
另一份電報亦指出,一些日本電廠將核能循環再用,可能會危害安全。日本有報章曾報道,電力公司面對激烈市場競爭,為減低成本於是將核能用完再用,當中存在一定風險。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1/1/2045926/1.html
保護外殼小易爆炸 專家39年前早警告
2011-03-17
【明報專訊】日本福島核電站出現問題的核反應堆,由美國通用電氣(General Electric Co.)於1960年代設計,標榜便宜、體積小和容易興建,但早有專家指當反應堆無法冷卻時,會更易因積聚氫氣而發生爆炸。
《紐約時報》報道,福島核電站發生的事故,可能源於通用電氣60年代的設計有不足,當冷卻反應堆無效,燃料棒熔化釋放輻射時,反應堆保護外殼就成為防止輻射擴散至空氣的最後防線。而這批用於福島核電站的通用電氣60年代設計,除了保護外殼和抑壓壓力系統的堅固度較差,也早已被認為出現事故時較易失效。
原子能委員會(AEC)有安全人員於1972年曾指上述設計有嚴重安全問題,建議停用,主因保護外殼較小,當氫氣積聚時容易引發爆炸,但後來因有關設計已被廣泛接納,難以禁用。通用電氣發言人反駁說,有關設計已經沿用超過40年,紀錄顯示均為安全可靠。
通用電氣工程師 怕出事辭職
美國廣播公司報道,70年代在通用電氣工作的工程師Dale Bridenbaugh指福島核電站5個反應堆均是同樣設計,即使曾改進,在事故時也容易受到影響,令保護外殼受損。他由於擔心反應堆的安全問題,故在35年前辭職。
一些保險業專家表示,根據日本法例,營運電廠的東京電力將要為任何核輻射泄漏負責,而核反應堆的建造商或承建商並不須負責。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1/1/2045925/1.html
一早知道問題但唔理,日本人真係自作自受!
大陸應該檢查一下自己問題,免於報日本下場! morris_2007 發表於 2011-3-17 10: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早知道問題但唔理,日本人真係自作自受!
大陸應該檢查一下自己問題,免於報日本下場!
好彩今次地震得6級,否則真係大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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