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會醫院轉走3000萬盈餘
捐4關連機構涉違地契 議員促查處【明報專訊】剛出爐的審計報告不點名質疑浸會醫院分拆基金,然後將醫院盈餘「捐贈」該基金作其他用途,涉嫌違反地契訂明盈餘要全數用於醫院發展的規定。本報進一步調查浸會醫院過去5年帳目,發現被醫院轉移走的盈餘,不止審計報告所指的500萬元,涉款實高達3000萬元,收款者包括醫院的營運者浸信會聯會,以及由醫院分拆成立的慈善基金、託兒所和診所。立法會議員郭家麒敦促衛生署向證實違反契約的私家醫院作出懲處,稅務局亦應介入,研究向私院徵收商營機構稅款。
醫院稱部分捐地震賑災
浸會醫院昨晚回覆本報查詢,指出有關捐款部分捐給沙田社區診所,減輕病人負擔。此外,部分捐給浸聯會以響應對雲南、青海等地的地震賑災活動,部分則捐助培恩幼兒園。浸會強調,所有捐款均投放在慈善及幼兒教育方面,並無涉及任何分紅。
審計報告針對浸會醫院的調查,揭露醫院2009年成立一間慈善基金,然後向基金注資500萬元,聲稱「推廣慈善」,但將盈餘當作捐款移到關連機構,有違反地契之嫌,促衛生署澄清跟進。
本報翻查浸會醫院由2007年至2011年的帳目,發現由醫院轉移到關連機構的金額實際高達3076.1萬元,遠超審計報告披露情况。公司註冊處文件顯示,醫院共向4個由醫院董事共同控制的關連機構,提供多筆無抵押、無利息及無還款年期的借款,變相進行「轉移盈餘」。
捐慈善基金 捐款去向不明
浸會醫院2009年成立「浸信會醫院慈善基金」,先獲一筆指定作慈善用途的500萬元捐款。之後,獲醫院撥500萬元儲備注資,其後,醫院再在2010年及11年注資約300萬元,4年間合共獲804.8萬元注資。該基金的帳目顯示,基金共捐出461萬元予其他受惠組織,不過,公開資料並無披露受惠組織名單和用途,無從監察其使用,基金則仍有846.3萬元儲備未用。
另外,營辦醫院的浸信會聯會,在2010及2011年分別獲醫院提供90.1萬元和127萬元,合共轉移了217.1萬元,用途如何亦無解釋。
浸會醫院除了捐出盈餘,又曾成立浸信會沙田社區診所及培恩幼兒園兩間關連機構,營運地區診所和託兒服務。其中,託兒園累積獲醫院注入1054萬元,及至2006年7月結業,醫院終豁免追還該筆千萬注資。另一間沙田社區診所,以基本診金包3天藥作招徠服務沙田居民,累積1000萬元經費補貼亦由醫院支付,診所於2010年7月停診。
浸會醫院至2011年累積27億元財政儲備,但該院仍以成本上漲、醫護要加薪為理由加價,加幅約一成,曾被關注病人權益組織批評是罔顧社會道德責任,令病人被迫重投公營醫院,增加公營醫療壓力。
大狀﹕轉移利潤涉行騙
立法會議員郭家麒建議衛生署對違反批地契約私家醫院作出罰款或不再續牌等懲處。若有私院違反非牟利營運醫院操守,稅務局可考慮向私院徵收商營機構稅款。立法會保險界議員陳健波透露,曾經聽過有私院將利潤轉移到關連機構,但相關政府官員指由於監管私院法例過時,除非修例,否則很難對私院的違規行為採取行動。大律師陸偉雄表示,若有證據顯示非牟利私院涉嫌違反批地契約,將利潤轉移到關連機構,或者將利潤分紅發給連繫醫生,可以涉嫌盜竊或串謀行騙向商業罪案調查科報案。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21118/-2-2826171/1.html
政府會查數,唔怕得罪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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