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ris_2007 發表於 2012-12-13 12:04:00

淫業夫妻檔偷運內地雛妓

最小14歲  剝削肉金七成半

【明報專訊】原已沉寂多時的跨境雛妓犯罪疑死灰復燃,警方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第2隊憑着線報,近日拘捕一對公屋夫婦,懷疑他們以貨櫃車偷運6名年輕內地妓女來港,安排居住砵蘭街一隱蔽住宅賣淫,被捕內地妓女包括兩名未成年女童,最小只有14歲。消息稱,懷疑夫婦涉剝削內地少女以肉金償還數千元偷渡費,來港初期少女每次接客只能分得約四分之一肉金,即100元收入。


主腦疑新手 臨控5罪

消息稱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關注事件,不排除會追查背後是否涉更大的偷運雛妓賣淫集團,警方亦積極關注兩名分別14及16歲偷渡來港的被捕未成年內地女童,並已把兩女童交予社署暫時託管及由社工跟進,等候遣返。

被捕賣淫集團主腦分別是56歲姓吳戶主及其49歲妻子,兩人居於深水埗富昌邨。警方懷疑兩人為「淫業新手」,為賺錢不惜冒險安排內地少女甚至未成年女童偷渡來港賣淫。兩夫婦隨時面臨重判,因警方指兩人涉犯5宗罪,包括﹕販運他人進入香港、控制他人而目的在於使他們賣淫、依靠他人賣淫收入維生、租客容許處所經營作為賣淫場所,以及導致16歲以下女童賣淫被捕。
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第2隊主管甄瀚揚稱,警方早前接獲線報,稱有人安排內地女子在砵蘭街基隆大廈一住宅賣淫,經調查後日前拘捕集團主腦港人夫婦,並在大廈拘捕6名14至22歲內地妓女。警方疑兩人安排內地妓女藏匿貨櫃由陸路偷渡,妓女隨即在基隆大廈一單位內居住及賣淫。


主做熟客 避警查無燈箱廣告

據悉賣淫集團已運作半年,為避開警方注意,妓女居住及賣淫單位沒燈箱或廣告招徠街客,淫窟有如正常兩房單位,主要招待熟客,但最終仍遭偵破。

據兩名未成年女童口供,案件初步不涉逼良為娼,但集團主腦涉剝削內地妓女,每次肉金400元,且大部分用以償還數千元偷渡費,少女每次接客僅能分得100元;清還偷渡費後,則可分肉金四成,警方正追緝是否還有人在逃。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21213/-2-2846759/1.html

重判有關人士{:annou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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