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ris_2007 發表於 2013-1-3 10:16:44

醫生遭除牌八個月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有份創辦天行醫學美容中心和彩光醫學美容中心的西醫任鎮雄,昨日被醫委會裁定專業失德,指他兩年間,有系統於多本雜誌和其他媒體刊登失實廣告,例如「幹細胞肌膚再生技術」其實不含幹細胞,接受療程者可能致命。醫委會決定把他除牌八個月,判決於同類案件中最為嚴重。


任鎮雄被指於○八年至一○年期間,先後多次有系統於五本雜誌、報紙、網站、傳單和電台上刊登失實廣告,包括誇張失實的療程、自稱為「皮膚科專科醫生」等,無視醫生專業道德守則中對賣廣告的限制。


醫務委員會昨日判決他十六宗指控全部成立,基於任鎮雄過往沒有犯錯記錄,醫委會決定將他由除牌九個月,減刑至除牌八個月,不設緩刑,以此殺雞儆猴。醫委會醫務研訊主席麥列菲菲形容,上述裁決「是醫務委員會十多年來,對醫生賣廣告最嚴重的裁決」,上一個嚴重的裁決只是除牌兩、三個月,而其他對賣廣告裁決多數都有緩刑。


委員會發現,任鎮雄宣傳的療程,涉及誇張失實,例如「幹細胞肌膚再生技術」根本不含任何幹細胞,有關療程其實只是高濃度血小板血漿(PRP)注射療程,即抽取病人自身血液,濃縮後再注射入病人身體,現時並無任何證明指療程可令身體組織「再生」,也不能「複製青春」,如果血液受污染,或者錯誤注射到其他病人身上,可以導致死亡。但療程推廣中並沒有提及任何風險、副作用和替代療法。


其他失實廣告包括瘦身療程不能「百分百成功」,激光脫毛不是「無痛」,也不是「最有效」,「二極體暗瘡控油」不是「治療黃金標準」等。委員會又指出,醫生向病人提供優惠,可能會吸引病人選擇進行一些他們不需要的療程,令病人面對不必要的風險,做法也不恰當。


任鎮雄於庭上向醫委會和公眾道歉,並於求情時指出,除了指責他「自稱皮膚科專科醫生」的罪名外,其他罪名都沒有抗辯。他指他其後已於同一本雜誌上澄清他的資歷應該為「醫生」,不過醫委會認為該報道內容,會令人以為他是皮膚科專科醫生,澄清他只是「醫生」不足消除報道的影響。


麥列菲菲又指任鎮雄在其他十五條罪名上只是不做抗辯,而非認罪,實際是「在玩法律遊戲」,仍然需要律政人員進行蒐證,證明他有罪,不足以成為求情理由。


麥列菲菲坦然承認即使失實廣告涉及醫生,醫委會仍然必須要收到投訴才可以進行調查,角色被動。她指現時法例中有包括對失實廣告的規管,籲政府加強執法。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103/-2-2862517/1.html

維護醫生專業權威,應加強執法和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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