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月蘭指助理自願捐薪金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前民主黨成員兼屯門友愛南區議員蔣月蘭,涉串同無薪助理林立訛稱以月薪八千元聘請他工作,○八年五至九月詐騙屯門區議會津貼十三萬六千元,法庭早前裁定蔣兩項詐騙及一項串謀詐騙罪表證成立。蔣昨自辯強調林不是義工,林亦明白自己受薪工作,只是自願將月薪「全奉獻」給她作地區發展開支。被告蔣月蘭(五十五歲)自辯稱,○七年與助理林立(七十三歲)分別參加屯門南、北區區議會選舉,有口號「撐蔣姨,挺林立」。後蔣獲勝林落敗,林對蔣說:「你選舉期間幫我這麼多,我不會讓你孤軍作戰」,並自薦為蔣的辦事處服務。同年底,蔣以月薪八千元聘請林當辦事處幹事,負責接見市民,一周上班四十四小時。
蔣指林願意將其月薪全數由她保管,作為辦事處地區發展開支,稱讚林為人有承擔。蔣表示與林於○七年是選舉拍檔,林○八年一月至五月是其辦事處員工,○八年六月至一一年間,林是民主黨社區主任,而蔣聲稱是林的師傅,要向民主黨交代。
至於早前林表示只是蔣辦事處的義工,蔣對此極力否認,指出林負責處理市民的個案,蔣說:「因涉及私隱,我不會隨便交給義工處理,而林曾負責跟進,故他不是義工」。此外,蔣一直有向屯門秘書處申請報銷其辦事處的營運開支,包括員工薪金及租金等,而因工作繁忙,一向是數月支出湊在一起才填表申報,吩咐林準備○八年一月至五月的薪金收據及僱傭合約,並於有關項目上簽字。蔣重申林「的的確確有上班」及「林立的的確確用出了的糧作社區開支」。
蔣表示林工作初期表現不錯,後來因懶散而於○八年五月底將他解僱。林後轉協助前民主黨主席何俊仁議員辦事處工作,但間中會回蔣的辦事處「飲下水、歇下腳」。案件今續。案件編號:屯門刑事二二八五--二○一二。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122/-2-2877730/1.html
有無可能{:asking:}
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