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南天 發表於 2013-2-27 15:07:19

日本法律中的交通事犯與不作為犯



摘要:在日本, 交通事犯有狹義與廣義之分。狹義的交通事犯是指以交通工具為手段或者對象的刑法上的犯罪,而廣義的交通事犯則是指除了狹義的交通事犯以外,還包括要對其科處刑罰的違反交通規則等情形。本文主要以狹義的交通犯罪,即交通事犯中的不作為犯為考察對象,同時也將涉及到廣義的交通犯罪,重點圍繞交通事犯中的交通事故與不作為犯、軋逃與不作為犯以及違反救護義務罪與違反報告義務罪的關系等問題,並結合司法判例展開討論。

關鍵詞:交通事犯不作為犯過失犯
中圖分類號:D924.1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一4781(2007)06一0140一7
作者:[日]曾根威彥,早稻田大學法學研究科教授,法學博士,博士生導師
翻譯:黃河,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講師,東京大學外國人研究生;馮軍,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學博士,博士生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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