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ris_2007 發表於 2013-3-9 22:50:35

高永文:加「日落條款」不實際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兆東、郭浩文)特區政府本月起實施奶粉限帶令,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昨日在立法會上指出,新例實施前,香港36個月以下嬰幼兒奶粉供應量嚴重不足。新例實施後,水貨活動已見收斂,零售供應亦見穩定。他認為,設立「日落條款」並不實際,但承諾當局會不時檢視新例成效,並會與供應及零售商確保供應穩定,跟進市面不良營銷手法及加強口岸宣傳,以及減少市民誤帶過量奶粉過關被檢控機會。
謝偉俊鍾國斌反對限奶 
為確保奶粉供應充足,特區政府本月初實施新例,限制奶粉出口。立法會小組委員會昨日首次審議有關條例修訂,會上多個政黨均對新例表示支持,只有獨立議員謝偉俊及自由黨議員鍾國斌反對。有議員指出,是次修例「治標不治本」,並認為倘若過分插手奶粉供應,恐怕會破壞香港自由貿易制度,違反《基本法》。議員又擔心,政府今日就奶粉問題立法,他日也可就其他商品立法。他們又質疑新例宣傳不足,令不少過境人士誤帶過量奶粉被檢控。
王國興:定期檢討實際 
有議員提出,應在條例中增設「日落條款」,即訂明措施何時何日中止。工聯會議員王國興反對,認為目前無人能「未卜先知」,預知奶粉短缺問題何時結束,故不認為現階段要為新例設立「日落條款」,建議當局定期檢討新例更實際。 
高永文回應指,特區政府曾嘗試從供應層面解決奶粉問題,但措施效果不足,加上短缺問題因涉及多間供應商,倘若只針對個別供應商採取措施,只會令問題惡化,故實施新例實屬不得已做法。而新例並沒有牴觸《基本法》內保障自由貿易的條文,市民毋須擔心當局日後會任意把新例推廣至其他商品。 
他說,新例實施前,市面上36個月以下嬰幼兒奶粉供應量,由於受水貨客活動影響,導致嚴重不足。不過,新例實施後,經當局檢控部分違規人士,水貨客活動相對收斂,市場供應亦暫時穩定。儘管如此,當局為進一步穩定奶粉供應,會繼續與供應及零售商商討對策,包括設立補貨機制及完善訂貨熱線,並跟進市面不良營銷手法,「倘若某商業行為影響本港嬰兒,政府不會坐視不理」。
海關:已加強口岸宣傳 
高永文又認為,設立「日落條款」並不實際,因難以估計新例帶來的效果。當局寧願不時檢討,立法會也可要求當局隨時就新例成效匯報。被問及有指中英街已成為走水貨漏洞,海關助理關長俞官興在會上表示,現時中英街港方商舖已沒有出售奶粉,只有內地商舖仍有出售存貨,故不存在水貨漏洞。同時,就宣傳不足的問題,當局已加強與內地海關在各出入境口岸的宣傳,包括張貼海報及向商戶派發單張,香港旅遊網頁亦有相關資料。
林健鋒:按實際研修例 
另外,經濟民生聯盟副主席、立法會議員林健鋒昨日在北京表示,經民聯支持當局為限制攜帶奶粉出境而修訂《進出口條例》,並認同毋須要加入「日落條款」,為政府保留彈性。他又希望,當局在法例實施6個月後進行檢討,按實際情況研究修改條例,包括放寬攜帶奶粉出境限額、降低刑罰甚至取消等:「假設日落條款是1年限期,如果6個月後問題便解決了,我們為甚麼要等足1年?」 
林健鋒又建議,入境處加強口岸監管,利用出入境記錄,找出每天多次過境人士,把他們列入監察名單,若有可疑即時查問,增加他們過關的時間成本。同時,入境處有責任加強宣傳新法例已實施,避免有人因不知情誤犯法例,增加內地與香港的矛盾。
http://paper.wenweipo.com/2013/03/09/HK1303090021.htm

講明幾再檢討仲實際.
頁: [1]
查看完整版本: 高永文:加「日落條款」不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