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寂如雲 發表於 2013-4-11 12:34:40

台日漁業協議不適用於大陸漁船

台灣與日本簽署漁業協議,日方允許台灣漁船在專屬經濟區作業,捕魚範圍較以往擴大1400平方海里。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對事件表示關注,要求日方審慎處理涉台問題。

大陸漁船是否可進入協議海域捕魚,引起台灣的立委關注。台灣農委會漁業署副署長蔡日耀表示,昨天所簽署的台日漁業協議,適用於台日,兩岸之間目前沒有設漁業委員會,台日之間有台日漁業委員會,可協議雙方如何因應相關實務案例處理。

台灣《聯合報》稱,日本與台灣10日簽署新漁業協定,劃定釣魚島周邊海域捕魚作業範圍,並規定日本巡視船今後在釣魚島海域不得干擾台灣漁船作業。不過台灣“海巡署”署長表示,今後中國大陸或者其他非台籍漁船進入釣魚島海域,台灣“海巡署”將對其進行驅離。

他指出,從過去到現在,在台日協議海域發生過漁船作業問題的案例,主要是台灣漁船。

有分析指出,釣魚島局勢緊張的情況下,台日在漁權爭議上有所突破,是日方的戰略考量。

星島日報
頁: [1]
查看完整版本: 台日漁業協議不適用於大陸漁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