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園雜費多花款 年掠水逾百萬
【東方日報專訊】學券計劃下,幼稚園的學費雖有上限,但雜費並無監管,審計報告揭露部分幼稚園巧立名目收取雜費,又無在協助家長了解學校的概覽披露收費項目,家長在子女獲錄取後只有任由宰割;個別幼稚園的雜費收入竟相當於學費收入的四成四,有幼稚園一年的雜費收入便高達一百一十九萬元,單是「學生慶祝活動」便「掠水」近五十八萬元。此外,有幼稚園把雜費收入撥入「其他營運收入」,以避過當局的利潤管制上限,有幼稚園一年盈餘高達五百六十萬元,令教育淪為牟利工具。審計報告指出,兩成四幼稚園的學費貼近學費上限,不少幼稚園遂增收雜費幫補,除在幼稚園概覽列出的收費項目如校服、書包、課本外,各式各樣的雜費項目還包括茶點、寢具、畢業禮費、生日會費等。審計署調查一百廿一間幼稚園後發現,在概覽沒有披露的雜費項目佔整體雜費的六成,有幼稚園在概覽聲稱每年雜費為八百八十八元,但現實是總費用實為一千四百廿三元,較原來高出近六成。
列「其他收入」避規範
教育局規定,幼稚園在售賣教育用品和提供服務所得的利潤,不得超過成本價百分之十五,但在二○一○年,有一成六幼稚園賺取的利潤超過上限;審計署又審閱一百間幼稚園在二○一○年度的周年帳目,同時發現不少幼稚園並無把雜費收入撥入買賣業務收入,六成四幼稚園在「其他營運收入」收取共二千二百萬元雜費。審計署關注該等費用是否應已涵蓋在學費內,教育局亦無從查核有關收費是否合理。
根據教育局的紀錄,在二○一○學年,五成九學券計劃下的幼稚園錄得淨盈餘,當中五所幼稚園的淨盈餘高達五十萬至五百六十萬元;三成七幼稚園錄得淨虧損,有二十所各錄得淨虧損達一百萬至二百萬元。
租金報大數申請津貼
另外,除了學費及雜費收入,部分幼稚園獲教育局發還租金津貼,但部分租金估值過高,有一所幼稚園呈報租金逾十二萬元,但差餉物業估價署評定月租僅六萬多元;有九間幼稚園每年合共付千六萬租金,周年帳目沒披露業主,但原來是其辦學團體。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認為,現時教育局無規管幼稚園的雜費開支,是一個很大的漏洞,需要堵塞。教育局局長吳克儉表示,會跟進審計報告對幼稚園學券計劃提出的建議,強調大部分非牟利幼稚園都做得不錯,個別幼稚園收取過多雜費、或買賣服務利潤超出上限,只是個別情況,目前有既定機制規管。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0130418/-4-2945734/1.html
師資收費未成正比 14%幼師未完培訓
【東方日報專訊】【本報訊】幼稚園學費雜費高昂,但部分幼稚園的師資卻未如理想,學券計劃提供給幼稚園的培訓津貼在二○一一/一二學年終止,但至今仍有百分之二的幼稚園校長,及一成四幼師未完成培訓,師資質素令人關注。此外,該學年的幼稚園正規教師流動率達兩成二,有幼稚園甚至在一年內有六成教師離職,影響教學連貫性。
學券計劃○七年推出時,已訂明部分學券資助額是預留給幼稚園校長及幼師作專業培訓,截至二○一二年九月,在六百九十八名在職幼稚園校長中,七成八已取得幼兒教育學士學位,九成八已修畢幼稚園校長證書課程,但仍有十三人尚未取得該證書課程的資格;在八千五百一十七名在職幼師中,有一千二百零三人仍未具備幼兒教育證書或同等資格。
轉職流動率達兩成二
幼師的薪酬及流動性亦受關注,審計報告發現,在二○一一學年,幼師的流失率、即幼師轉行的比率達百分之七點一,轉職流動率更達兩成二,或令幼稚園缺乏穩定團隊,審計署建議教育局檢討學券計劃,向幼師流動率偏高的幼稚園,提供意見及研究方法,為未有專業水平的教師和校長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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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署無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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