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志軍庭上痛哭 當庭認罪不上訴
劉志軍受審(圖片來源:CCTV)備受關注的前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涉嫌受賄及濫用職權案,昨早在北京開庭審理,以約三個半小時極速審結,將擇日宣判。法院指劉志軍對起訴的事實和罪名無異議。檢察院指控劉涉嫌收受包括山西女商人丁書苗等十一人的賄賂,共計六千四百六十萬元(人民幣‧下同),以及徇私舞弊、濫用職權,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內地傳媒報道,劉在庭審後當場痛哭。因早前外傳劉涉貪金額逾百億元,外界質疑當局指控數額「報細數」,促如實交代。
徇私濫權 11人行賄
內地官方傳媒報道,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昨早一審開庭,審理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案。法院在審訊後舉行新聞發布會,指劉志軍被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指控,在一九八六至二○一一年間,利用職務的便利,為邵力平、丁羽心(即丁書苗)等十一人在職務晉升、承攬工程,獲取鐵路工程計劃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後非法收受財物合共六千四百多萬元。
劉志軍擔任鐵道部部長期間,被指徇私舞弊,為北京博宥投資管理集團公司董事長丁書苗,獲得鐵道部的工程合約,令丁獲得巨額經濟利益。檢察機關認為,劉志軍身為公職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又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以受賄及濫用職權罪追究刑事責任。
受賄罪:1986年至2011年間,為邵力平、丁羽心(丁書苗)等11人在職務晉升、承攬工程、獲取鐵路貨物運輸計劃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後非法收受上述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6,460.54萬元人民幣。
濫用職權罪:擔任鐵道部部長期間,違反規定,徇私舞弊,為丁羽心(丁書苗)及其親屬實際控制公司等人,在獲取鐵路貨運計劃、公司股權、工程中標等提供便利,使丁羽心及其親屬獲取巨額利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押送劉志軍的囚車在庭審前駛向法院(圖片來源:正義網)
輿論質疑當局報細數
法院發言人指,劉志軍對法院所提沒有提出異議,其親屬等出席旁聽。法院將另行擇期宣判。而審訊期間,劉志軍對受賄金額中的四千九百萬元提出辯解,指該筆錢是丁書苗為劉辦事所花款項,不應屬於受賄。而劉表示不願委託辯護人,由法院指派律師為其辯護,並請求法庭從輕處罰。
現年六十歲的劉志軍○三年出任鐵道部部長後,以「大躍進」方式發展高鐵項目,造成鐵道部超過二萬億元的負債,前年二月涉嫌違紀被免職。
有報道曾指其涉嫌在高鐵工程中貪污逾百億元,其中僅幫助丁書苗承接鐵路工程項目,就令丁獲利三十億元。因此,法院昨公布劉涉案金額後,輿論一片嘩然,網民普遍不相信,紛紛質疑當局擔憂數額過大,或有損中共形象,故意壓低涉案金額「報細數」。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china_world/20130610/00178_001.html
劉志軍簡歷
1953年出生,湖北鄂州人,研究生學歷;中共第十六屆、十七屆中央委員。
1972年參加工作,先後在武漢鐵路分局,廣州鐵路局,鄭州鐵路局等部門任職。
1993年4月:瀋陽鐵路局局長、黨委副書記
1994年11月:鐵道部黨組成員、總調度長
1996年8月:鐵道部副部長、黨組成員
2003年3月:鐵道部部長、黨組書記
2011年2月:因涉嫌嚴重違紀,被免職。
2011年12月:國務院認定需為溫州高鐵事故負領導責任。
2012年5月:因涉嫌嚴重違紀,被開除公職和黨籍。
2013年4月:因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公訴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c ... 0610/00178_003.html 溫州高鐵慘劇 揭貪腐黑幕
劉志軍掌領前鐵道部期間,由於盲目興建高鐵,導致重大事故頻發,包括前年七月的溫州高鐵追撞、共造成逾二百人死傷的慘劇。不但揭發出列車不顧配套不足提速等黑幕,更爆發一系列腐敗弊案。
盲目發展 罔顧安全
劉志軍在擔任鐵道部部長期間,實現高鐵「大躍進式」發展,但同時被指罔顧質量,引發民眾對高鐵質量和安全的擔憂。○八年,由北京開往青島的T195次旅客列車因超速,列車車廂出軌,釀成七十人死亡、四百一十六人受傷慘劇,劉志軍因此曾遭國務院記過處分。
前年七月溫州高鐵追撞慘劇,亦造成四十死、約二百人傷,鐵道部認為事故與訊號技術存在缺陷有關,但國務院調查發現,組織和管理不善是事故主因,包括列車配套不足就提速、訊號燈質量外判腐敗等問題,並認定劉志軍應負主要領導責任。
數十名高官接連下台
該宗事故同時亦牽連出一系列鐵路腐敗弊案,張曙光等數十名鐵路高官陸續因貪腐被查處。鐵道部也因此遭到中國社會各界的質疑,最終促使國務院今年三月將鐵道部撤銷。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c ... 0610/00178_004.html 庭審3.5小時 不肯就座
劉志軍昨出庭受審時並未穿上囚衣,且精神不俗;而有內地傳媒報道,在三個半小時的庭審中,劉一直站立,不肯就座,庭審結束後,更當場痛哭,表示悔罪。分析指法院今次速審結案,顯示當局欲盡快了解該案。法律界人士則指劉至少被判無期。
「本該為中國夢貢獻」
《京華時報》報道,劉志軍昨一身深藍色衣服出庭受審,這是他自從前年二月被免職調查後,首次出現在公眾視野中。雖然其面黃肌瘦,但精神狀態尚好。辯護律師透露,劉在認罪態度非常好,悔罪欲望強烈。三個半小時的庭審中,劉志軍自己提出要站着受審。庭審最後他聲淚俱下感謝辦案機關的教育,並指他本該為中國夢做貢獻,現在卻對不起家人。
據稱,檢方當庭提出劉志軍有坦白情節,並積極退贓,可從輕處罰。但外界有分析認為,劉志軍案已審查超過兩年,法院今次卻速審結案,顯示當局欲盡快結案,平息民眾對弊案的不滿。
內地律師吳慶有向本報記者表示,劉志軍唯有表現認罪態度才有希望免死。
料重判 至少無期徒刑
但是由於該案影響大,當局為殺一儆百,亦不可能輕判,刑期至少無期徒刑,甚至可能被判死緩。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c ... 0610/00178_005.html
死刑才是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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