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寂如雲 發表於 2013-6-13 23:18:05

“棱鏡”監控民眾 美政府被訴違憲

“棱鏡”項目始於小布什時期,美國情報機構在九家美國互聯網公司中進行數據挖掘,從圖片、郵件、文檔等信息中分析個人聯系方式。2013年6月,前中情局(CIA)職員愛德華·斯諾登將這一項目泄密給媒體,在美國引發很大爭議,民權組織認為美國政府如此監控民眾嚴重違憲,將其告上法庭。而泄密者斯諾登更是深陷風暴漩渦中,目前他已失蹤,去向已成謎。

11日,美國最具影響力的民權組織美國公民自由聯盟正式起訴聯邦政府,指認後者開展情報監視項目“棱鏡”侵犯言論自由和公民隱私權,違反憲法,請求法院下令中止這一項目。


接入服務器挖掘情報

美國公民自由聯盟當天向紐約南區聯邦法院遞交訴狀,就“棱鏡”項目指控聯邦政府違憲。《華盛頓郵報》本月初報道,美國家安全局和聯邦調查局正開展代號“棱鏡”(PRISM)的秘密情報監視項目,直接接入9家美國互聯網公司中心服務器,挖掘數據以搜集情報。

美政府官員事後承認,作為監視項目一部分,外國情報調查法院要求韋里孫通信公司等數據運營商提供為期3個月的通信元數據。作為韋里孫通信公司的用戶,美國公民自由聯盟以原告身份指控聯邦政府“搜盡美國國內、來自或打入美國的每個電話信息”,請求聯邦法院立即中止監視項目,宣布項目非法,並且下令政府清除所有來源於監視項目的數據。


美司法部未回應起訴

針對美國公民自由聯盟的訴狀,美國司法部拒絕置評,稱需要時間研究有關指控並作出回應。

一些法律專家認為,民間組織針對美國政府類似監聽項目的訴訟不乏先例,但鮮有勝訴案例。“棱鏡”事件可能帶來積極影響。美國最高法院今年曾裁決一家民權組織敗訴,因為該組織無法證明其通話遭監聽。

但由於美國家情報總監克拉珀為“棱鏡”項目辯解,事實上承認這一爭議項目的存在。華盛頓大學法學院教授尼爾·理查茲認為,美國政府“已經告訴我們它在收集(通話)元數據,那麼(最高法院裁決的)依據就不存在了”。

華盛頓塔利·里克尼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約翰·馬奧尼同樣認為,克拉珀承認監視項目為民間組織起訴聯邦政府帶來有利依據。
這個項目無疑是政府針對公民采取的最大規模監視舉措之一,這相當於要求每個美國公民每天向政府告知他們這一天去過的每個地方、聯系的每一個人……嚴重侵犯社交自由和隱私權利。——美國公民自由聯盟法務主管

美國皮尤研究中心民調顯示,56%美國人認可國家安全局為發現恐怖行為而秘密監控民眾電話記錄的做法,41%的受訪者反對。調查對象中年輕人更傾向於保護隱私,只有51%認同為了反恐可以侵犯一些隱私。

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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