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ris_2007 發表於 2013-6-22 07:06:31

港女申法援趕絕雙非

雙非兒童居留權爭拗有新進展,一名土生土長的女子正申請法律援助,希望挑戰○一年的終審法院莊豐源案判決。雖法援署早前已否決申請,惟高院上月推翻法援署決定,要求其重新考慮。該名「港女」參與的反雙非facebook群組,近日在網上貼文提出新理據,質疑當年主審該案的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與代表莊豐源一方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並無申報二人的親屬關係,亦沒有申報家族中有人與私家醫院有關,或構成不公平審訊,要求法院翻案,為徹底解決雙非法律問題帶來一絲曙光。

法援署尋莊案大律師畀意見

「反對內地孕婦來港產子!10萬人Like俾政府睇!」群組一名「港女」組員,去年二月初以個人名義向法律援助署申請法援,控告入境事務處及醫院管理局協助雙非嬰兒取得香港出世紙,希望以新案件、新裁決修正莊豐源案例,惟申請法援過程一波三折。

首先是法援署兩度拒絕有關申請,組員其後上訴至高等法院,獲司法常務官裁定得直,理由是法援署竟在尋求外界大律師意見時,找來當年有份代表莊豐源一方的大律師郭瑞熙,可能造成程序不公。高院要求法援署於兩個月內,即七月十六日前另委獨立大律師處理有關申請。

李國能與李志喜屬堂兄妹

該群組近日於facebook貼文,指稱曾向律政司及入境處查詢,當年主審莊豐源案的法官及莊的代表律師,有否申報兩人的堂兄妹關係,並張貼兩部門的回覆,指翻查記錄當年並無接獲任何利益衝突申報。版主在貼文指,將向法援署及稍後向法院提出該新理據。

有群組組員指出,最近才得悉李國能與李志喜有親屬關係,又指李氏家族有成員涉及私院,可受惠於雙非孕婦湧港產子,或構成不公平審訊,港人有權要求翻案,促請法援署盡快批出法援,再交由法院透過司法程序解決雙非問題,「唔使上北京」,否則便要尋求人大釋法。

學者:申報關係會更好

組員又批評法援署竟委任曾代表莊一方的郭瑞熙處理今次法援申請,質疑背後原因,但至今未獲該署回覆。本報昨向法援署查詢,該署推說基於私隱法例的保密原則及法援條例限制披露申請人資料的規定,不能在未得申請人書面同意下向第三者披露有關資料,該署亦不會評論個別個案。

城大法律學院副教授兼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表示,一般而言,若律師一方面處理有關案件,另一方面又向法援署提供意見,法援申請人便有合理理據提出反對,批評法援署的處理手法不夠慎重;至於李國能與李志喜有親戚關係卻無申報,梁美芬認為若是直系親屬或配偶,便必須申報,但堂兄妹關係則屬灰色地帶,有申報會較好。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張達明則指,有關律師是否有不恰當,需視乎他在處理案件時有否接觸機密資料,而會影響日後他對法援署的意見。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30622/00174_001.html





morris_2007 發表於 2013-6-22 07:08:10

啟動翻案 有望釋法堵漏洞

有揣測指今次有市民申請法援要求挑戰莊豐源案判決,港府是「幕後黑手」或最少有暗中教路。據悉港府並沒有參與有關行動,但可以說是樂觀其成,因為只要能在法院啟動翻案程序,港府即有「切入點」透過法院提請人大釋法,推翻終審法院當年的判決,從法律途徑去徹底解決雙非問題。

雙非問題接踵而來

港府在九九年首次提請人大釋法,推翻終院就首宗居留權案的判決,被指破壞法治和司法獨立,加上當時內地孕婦來港產子問題未算嚴重,導致港府其後處理涉及雙非居權的莊豐源案時,在判決前後均不敢提請釋法。

不過,隨着來港內地旅客、包括來港產子的內地孕婦逐年增加,佔用本港人的醫療、福利及教育資源,有愈來愈多港人開始質疑莊豐源案判決「錯誤」,批評港府當年沒有提請釋法是「漏招」。梁振英當選特首後宣布「零配額」政策,推出多項行政措施堵截雙非孕婦湧港,但仍未能完全杜絕問題。律政司其後借外傭居權案向終院申請提請人大釋法,希望一併解決雙非法律問題,獲不少市民支持,但卻被終院以無需要為由拒絕。

有熟悉雙非問題的人士指出,今次有市民以程序公義為由申請法援挑戰終院當年決定,即使理據較弱、勝算偏低亦不要緊,最重要是能成功入稟,並獲法院受理啟動翻案,港府便有「切入點」在翻案程序向終院提請人大釋法,「彌補」當年的「錯漏」。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30622/00176_002.html

morris_2007 發表於 2013-6-22 07:09:32

莊豐源及雙非問題時序

1997年9月:持雙程證來港探親的莊氏夫婦,在香港誕下莊豐源。

1999年:入境事務處根據當時的《入境條例》,指莊豐源並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警告會將他遣返,莊豐源的祖父提出司法覆核挑戰入境處決定。

2001年:終審法院在莊豐源案中,裁定所有在港出生的中國籍嬰兒,即使其父或母均非香港永久性居民,也可根據《基本法》第廿四條第一款可享有居港權。港府當年在判決前後,均未有就案件提請人大釋法,事後被指「漏招」。

2003年:中央應港府要求推出個人遊政策,以振興受沙士肆虐的香港經濟,來港內地旅客之後逐年增加。

2007年:前律政司司長兼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公開質疑終院在莊豐源案錯誤理解有關《基本法》條文。

2011年:內地夫婦湧港產子數目達至高峰,引起社會廣泛關注,質疑他們佔用本港的醫療、福利及教育資源,令本地孕婦無床位產子、本地學童無學位讀書等,並開始稱呼他們為「雙非」,即父或母均非香港永久性居民。

2012年4月:梁振英在當選特首後宣布「零配額」政策,推出多項行政措施阻止雙非孕婦來港產子,加強執法打擊安排雙非孕婦來港的中介公司等,並會研究以法律手段,令雙非嬰兒無法取得居港權。雙非數字在2013年開始大減,但未能完全杜絕。

2012年12月: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會就外傭居權案向終院申請提請人大釋法,希望一併解決雙非法律問題。

2013年2月:有反雙非網上群組成員向法律援助署申請法援,希望提出司法覆核挑戰莊豐源案判決,但其後被法援署拒絕。

2013年3月:終院裁定港府在外傭居權案中勝訴,但以無需要為由拒絕提請人大釋法。

2013年5月:高等法院推翻法援署決定,要求該署另委署外大律師重申考慮雙非群組成員的法援申請。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30622/00176_004.html

morris_2007 發表於 2013-6-22 07:13:13

港英四大家族之一 活躍政商醫

【本報訊】在莊豐源案中裁定港府敗訴的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與當年代表莊豐源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均為香港銀行世家李佩材家族成員。李國能的父親李福逑與李志喜的父親李福善是堂兄弟,故李國能與李志喜亦可稱為堂兄妹。

李佩材家族始興於十九世紀,是港英殖民地時代香港四大家族之一,對香港影響持續四代,興盛接近一百年,家族成員活躍於政商界及醫學界,包括前立法局非官守議員李福樹、現任行政會議成員兼前教育統籌局局長李國章、前行會成員兼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名醫李國棟等。法律界方面,則有曾任首任華人上訴庭副庭長的李福善,其女兒李志喜亦曾任大律師公會主席,李志喜的堂兄李國能更在回歸後出任香港首任終院首席法官,於二○一○年退休。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30622/00176_003.html

李國能同李志喜係堂兄妹,在法律界人所佳知.當日政府代表律師不提出質詢,現在無可能成為翻案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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