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ris_2007 發表於 2013-6-29 22:04:26

斯諾登父列兒子返美3條件

【明報專訊】泄露美國政府監控計劃的中情局前僱員斯諾登目前下落不明,其父親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已經去信司法部,稱相信只要當局符合3大特定條件,兒子會願意回國受審。另外,對於美國官員一再抨擊,香港律政司長袁國強昨日重申沒有用藉口推搪拘留斯諾登,強調要求美方澄清的資料並非只有名字。


斯諾登的父親朗尼(Lonnie Snowden)昨日接受美國全國廣播公司(NBC)訪問時,承認兒子犯法,因為他確實公開了國家機密。但他認為,兒子沒有犯叛國罪。他說:「如果有人要將他定性為叛徒……他確實背叛了政府,但我不認為他背叛了美國人民。」


函司法部 堅稱子沒叛國

朗尼說,他已透過律師告訴司法部長霍爾德(Eric Holder),如果司法部承諾在審判前不逮捕斯諾登、不下達封口令,以及兒子有權選擇審判地點,相信他的兒子會接受返回美國。


報道稱,自從今年4月以來,朗尼已沒有與斯諾登對話。他擔心斯諾登可能遭到了維基解密網站的控制,希望與兒子取得聯繫。他說﹕「從歷史看,我認為維基解密關心的不是美國憲法,而是公開愈多資料愈好。」


美國駐港總領事楊甦棣(Stephen Young)向外國記者回應事件時,形容香港政府「沒有誠信」。他說:「他們(港府)對事件發展拋出一些論據,但老實說,我不認為我們與一個有誠信的伙伴進行(交涉)。」他表示,港府的處理手法令美國當局很不是味兒,並為雙方關係增添猜疑,需要時間冲淡。


袁國強否認美指控﹕沒託詞拒拘人

對於美方表明不接受香港律政司長袁國強的說法,指美方已按司法互助協議的要求向港方提供所需資料,又指斯諾登的容貌已被廣傳,斥港方是製造藉口拖延拘留斯諾登,正在北京的袁國強否認要求提供準確資料是「藉口」,強調要求美方澄清的不止是名字,還有其他基本資料,不希望各界只集中談論一個例子。袁國強又說,自上星期五向華府發出信件後,律政司至今未收到回覆。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629/-13-3004806/1.html

美國政府睬你都傻{:tong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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