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ris_2007 發表於 2013-7-6 17:47:58

陳振聰「苦候」陪審團發落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商人陳振聰涉偽造及行使龔如心○六年遺囑案,五男三女組成的陪審團昨晨十一時十五分開始退庭商議,九個半小時後直至晚上八時四十分仍未有裁決,法官遂開庭要求他們休息及在法庭安排的地方留宿,期間不可再討論案情,今日早上九時半繼續商議。


法官批准陳振聰繼續保釋外出,他離庭時拒絕談及心情及是否緊張,只頻頻對發問的記者表示多謝,被問到退庭商議的前一晚是否睡得好,陳回應「OK啦」,他又指現在十分疲倦,會立即回家洗澡及睡覺。


陳昨晨由妻子譚妙清、女兒倫培珍及牧師林以諾的陪同下到庭,亦有數名教友到場支持他,陳坐在犯人欄等候開庭時先祈禱,在聽取法官引導陪審團時,他間中面容扭曲,狀甚痛苦,一時又閉目養神。


在陪審團昨晨退庭期間,法官雖批准陳振聰保釋外出,但一度禁止他在有裁決前離開法院大樓範圍,陳與律師團及家人全程留在法庭旁邊的用紙封密玻璃房等候,大家談天說地、看雜誌、玩平板電腦來打發時間,大部分人均沒有出外用膳,只派人買外賣到房間,陳於午飯時吃了四寶飯,晚上則有四大袋麥當勞食物送到,陳吃了魚柳包、麥樂雞及喝可樂。


法官昨晨繼續向陪審團作出引導,指他們被抽中擔任陪審員當天,已宣誓會根據案中的證據作出裁決,他們需要集合各人的人生經驗及智慧,發表自己意見的同時亦須聆聽其他陪審員的意見,因為意見相反的陪審員,或者能成功被游說。


法官又指示陪審團最好能夠就罪名成立或不成立達到一致裁決,即八比零,但法庭也接納大比數裁決,即七比一或六比二,但五比三及四比四則為無效的裁決,屆時陪審團須通知法官,以便法官作出進一步引導。


法官又更正日前指「說謊不代表有罪」的指引,他指說謊本身並不構成入罪,陪審團需要先考慮兩個問題,首先是被告有否在供詞或口供中說謊,如陪審團不肯定他說謊,便不用再處理說謊的問題,如果肯定他說謊,便要分析他說謊的原因,有時可能是因為清白的理由,例如希望修飾本身是事實的辯方案情、為保護其他人、掩飾令人憎惡的行為、或因為驚慌及混亂,如果陪審團認為被告說謊的原因並非清白,那他的謊話便可以支持控方的案情,法官亦要求陪審團全面分析陳在爭產案中的書面供詞及口頭作供撮要,決定接納或不接納陳的某些解釋。


法官亦總結辯方的案情,陳聲稱龔如心將巨額遺產留給他,是用於愛與信任,法官又指庭上播放陳振聰與龔如心拍攝的影片,片中的龔時而嬉戲時而認真,陪審團可自行衡量二人的關係。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一八二──二○一二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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