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醫院捐錢換器官 紅會涉嫌牟利被轟
【明報專訊】內地地方紅十字會被指藉掌握器官捐贈來源,要求醫院捐款換器官捐贈,平均每宗捐贈個案需捐款5萬至10萬(人民幣,下同),醫院指地方紅會無公開捐款帳目,有牟利之嫌。地方紅會承認收取醫院捐款,但強調用作救助捐贈者家屬,無必要公開捐款去向。廣東省紅會器官捐獻辦公室副主任李勁東指出,廣東省的器官捐贈「100%通過系統分配」,不存在「以捐款換資源」的情况。《新京報》報道,現時內地每年等待器官捐贈病人有30萬,當中僅1萬人能夠完成移植手術。為杜絕黑市交易,衛生部授權紅十字會擔任器官捐贈第3方協調機構,登記器官捐贈,見證、監督捐贈等職能,換言之只有紅會有權轉告醫院器官捐贈信息。深圳紅會現有3名器官協調員,收到捐贈者資料後,會即時通知有關醫院接收,至於通知哪間醫院,「這是紅會領導的指令」。
稱器官全由系統分配
廣州軍區總醫院自2009年起與深圳紅會合作,但因傳該院拒絕捐款5月,深圳紅會不再提供捐贈資料。之後醫院同意每半年或一年捐款,並於上月將捐款交給深圳紅會,對方承諾繼續提供器官捐贈者資料。該院內部人士透露,捐款是按深圳紅會要求,理由是建立器官捐贈人道救助基金,用來救助捐贈者家庭。廣州另一家醫院工作人員則表示,醫院平均需向深圳紅會捐出10萬元才能完成一宗器官捐贈,「但這筆錢具體怎麼用,社會並不知情」。
25個案共收15萬
深圳紅會副會長趙麗珍承認要求醫院捐款,但否認平均捐款達10萬。她指醫院借器官移植手術獲利,應從手術費拿出部分利潤援助捐贈者家屬。她表示,深圳紅會定期向醫院列出捐款去向,但無必要對社會公眾公開。但廣州軍區總醫院一工作人員稱,從未收到捐款具體用途報告。深圳紅會昨再向新華社表示,該會與廣州軍區總醫院合作進行25宗器官捐贈個案,共收捐款15萬。
另外,江蘇醫院亦有向當地紅會捐款的做法。但南京紅會人體器官捐獻管理辦公室主任劉文華反對公開捐款金額,「不能讓公眾誤認為,身後捐獻器官,家屬就可以得到現金補償」。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709/-162-3012548/1.html
港大研全國分配系統未善用
【明報專訊】衛生部2009年委託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研發出自動分配捐贈器官的電腦系統,即「中國器官分配與共享系統」,要求醫院輸入器官捐贈資料,再由系統按照一定原則自動匹配,希望做到公平、公正分配器官,杜絕黑市買賣。
深圳僅1/3資料輸入
該系統投入運作兩年時間,但因不受法例約束,所以很多器官捐贈資料都未被輸入系統,其中深圳就只有三分之一的捐贈資料納入了系統。而且該系統亦存在人為干預分配的情况,醫院若發現有病人需要移植器官,就可以強行終止系統分配,優先讓自己的病人使用器官。
衛生部去年曾計劃強制要求全國的器官移植醫院執行此分配系統,但有關計劃至今依然未有落實。本報嘗試聯絡該系統的總設計師、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研究主任王海波,但至昨晚截稿前仍未有回覆。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709/-162-3012547/1.html
中國紅十字會咁多問題,難怪無人捐款{:embr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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