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ris_2007 發表於 2013-8-1 17:36:58

電腦天才 睹美兵濫殺決泄密

【明報專訊】個子矮小(1.57米)、娃娃臉的曼寧,因同志身分而在學校和軍中飽受煎熬,但他自小展露電腦才智,才得以成為軍方情報分析員,亦因此在被派駐伊拉克時親睹美兵濫殺平民,觸發他泄密。


10歲編網站 愛抱不平

曼寧1987年生於美國俄克拉荷馬州,10歲便編寫個人網站,並入侵網站下載遊戲來玩,電腦才華卓越。審訊期間,控方證人都不禁讚歎他的電腦長才。14歲那年父母離異,他和姊姊隨母親回英國威爾斯生活後,又建立了一個令師長讚歎的地方社交網站Angeldyne。那網站除了提供遊戲和音樂下載,他還發表故事,包括暢談因向記者爆料後蒙受巨大壓力自殺的英國國防部武器專家凱利(David Kelly)的事情。


公開性傾向遭父逐離家

其高中師長指他愛抱不平﹕「他容不了不對的事物。」其同學稱,曼寧為人開朗,較同輩「有想法」,關心政治、宗教等議題,愛闡述個人見解,但是沒有堪與交談的對象而顯得孤立。


他17歲中學畢業後返回俄克拉荷馬州跟父親和後母生活,不過適應不了工作和新家。在軟件公司上班4個月被裁後的一年間,在友人家中沙發或自己的小貨車睡覺,靠打散工餬口。《紐時》報道稱,他因公開同性戀傾向,遭其父逐出家門。曼寧就是在這段日子變得跟周圍格格不入和沮喪。


當時,他認識了在波士頓讀大學的男友,通過對方開始接觸黑客社群。2007年10月,他冀獲軍方獎學金入讀大學而入伍。同志身分令他在學校和軍中受欺凌。指揮官曾判定他無法適應軍中生活,也在訓練期間建議他退伍,但電腦技能使他成為情報分析完美人選,退伍之議不了了之。


2009年10月,他被派駐伊拉克,其間看不過平民苦况,又感在軍中不受重視和孤立,還陷於失戀的苦澀。翌年,他向維基解密泄密,同年夏天被捕,繫獄至今逾3年,其間飽受單獨囚禁等折磨。囚禁他的弗吉尼亞軍事基地指揮官去年預審時作證,曼寧曾做出用舌舔囚室鐵枝等異行,還曾想自殺。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801/-13-3030691/1.html


morris_2007 發表於 2013-8-1 17:37:48

「泄密即叛國」 成斯諾登警號

【明報專訊】美國法律學者指曼寧案是「歷史性判決」,成為政府今後以「間諜罪」檢控泄密者的範例,其中重點是華府毋須像以往般要首先證明被告「不忠實」(bad faith),令「叛國者」(traitors)跟「泄密者」(whistle-blowers)再無分別,對有意揭發當局違法的泄密者產生寒蟬效應。

「陳呈意圖無礙定罪」

政府以往要向提供機密資料給傳媒的情報人員控以「間諜罪」,便須證明被告「不忠實」,即被告意圖損害美國利益。曼寧與斯諾登這類泄密者雖表明「公開密件是為了揭發政府不當行為」。紐約大學國安專家戈伊坦(Elizabeth Goitein)說﹕「政府倘要證明『不忠實』是很艱難的,我不認為他們能證明曼寧有傷害美國的意圖而不留合理懷疑,而這正是唯一能解救曼寧和斯諾登的。」

戈伊坦認為,這個「不恰當」裁決將成為先例——政府今後可對用間諜罪指控泄密者作合理解釋﹕「即使他陳呈了自己的原委也會被定罪,那意味間諜罪將不會區分叛國和泄密者。」美國民權自由聯盟也深表憂慮,稱檢控曼寧是「恐嚇行為」,旨在阻嚇其他人日後不要披露具價值的資料。

父不阻斯諾登永留俄

倘若斯諾登受審,預計亦跟曼寧案相若;只是前者並非軍人,不會像曼寧般在軍事法庭受審,而將交由聯邦法庭處理,聆訊會較公開,法官將不及陪審團的決定重要。斯諾登6月解釋為何決定逃離美國時,曾表明是有見於曼寧被單獨囚禁、剝奪衣物等的遭遇。如今曼寧非但遭受軍方粗暴對待,還被裁定間諜罪名成立,對他更是一大警號。

斯諾登父親朗尼(Lonnie Snowden)周三表示,相信兒子不會在美國得到公平審訊,他樂於前往莫斯科採望兒子。對於兒子的政治庇護申請,他說﹕「倘他餘生想在俄國度過,我會同意的……我希望俄國接納他。」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801/-13-3030690/1.html

morris_2007 發表於 2013-8-1 17:38:50

維基解密曾爆密電內容

【明報專訊】曾蔭權﹕稅基窄難普選

2005年的密電指,時任特首曾蔭權向美國駐港總領事郭明瀚解釋政改問題時,表示香港稅基太窄,為實行民主制度帶來不穩固基礎,因為到時恐怕「導致大多數非納稅人『支配』(dictate)納稅人的局面」。他又表示,政府提出的2007和08年特首和立法會政改方案已是最好,「要就要,不要就算(take it or leave it)」。

唐英年﹕京對港政改有戒心

密電引述政壇元老李鵬飛稱, 2009時任行會召集人梁振英已向他承認會參選特首;范徐麗泰則於08年在總領事面前批評時任特首曾蔭權, 指他要為行政立法關係變差負責;唐英年在06年出任財政司長時直言,北京對港政制發展有戒心,暗示難實現普選。

李嘉誠願受美國查帳

香港首富李嘉誠2005年斥資10億美元,向巴拿馬政府購入兩個碼頭的九成股權後,密電稱他翌年3月約見時任美國國土安全部長切爾托夫(Michael Chertoff),澄清與內地的關係,並表示願破格容許美方隨時核查公司帳目,他形容此舉「他從未向其他國家作出過」,以表明重視與美國的關係。

中朝關係遇冷

北京對朝鮮(北韓)灰心,認為朝鮮半島長遠應由韓國(南韓)統一

美兵濫殺平民

2007年的作戰片段顯示,美軍直升機在巴格達向平民開火,打死兩名路透社記者在內的平民,其後一輛客貨車駛至嘗試抬走死傷者施救,直升機再向他們開火。2009年的作戰片段又揭美軍直升機空襲阿富汗格拉奈(Granai)村造成嚴重傷亡。阿富汗政府稱,遇害的140名平民有93名是兒童

關塔那摩灣監獄重犯少

美國軍方估計,關塔那摩灣監獄約780名在囚人士中,僅220人為危險恐怖分子,其餘多是無辜者或低風險的疑犯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801/-13-3030689/1.html

morris_2007 發表於 2013-8-1 17:39:41

國際評論﹕「美版劉曉波」應獲和平獎

【明報專訊】斯諾登在香港可謂無人不知,相比下另一位揭弊者美兵曼寧的知名度就低得多了,很多人並不知道他就是向維基解密揭露美軍濫殺暴行證據和外交密電的人,更不知他在未經審訊下過去3年長期被單獨囚禁,受盡精神折磨。

本港媒體多隨英美論調

本港傳媒的國際新聞報道,向有「迴避艱澀」的傾向,政治觀點也常被美英主流傳媒牽着鼻子走,結果自然也影響了讀者的世界觀和國際視野。筆者用網絡工具翻查了過去半年本港報章有關曼寧案的報道,發現除了《明報》,幾乎沒有任何一篇有關曼寧案的報道長過600字,能有一二百字的「短訊」已算幸運,有強調民主自由的主流報章,甚至連一篇報道都沒有。

事實上,去年11月,3位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包括南非黑人大主教圖圖(Desmond Tutu), 北愛和平運動家科列根(Mairead Maguire)及阿根廷人權人士埃斯基維爾(Adolfo Pérez Esquivel),便公開譴責美國囚禁曼寧,並對曼寧追求政治問責、資訊開放及和平,表示敬意。劉曉波英譯詩集《念念六四》的美籍英譯者Jeffrey Yang,前年更曾在其博客文章形容,「劉曉波跟曼寧是世界兩個最大經濟體侵犯人權的象徵」,兩人都是因為自己的毋畏勇敢行動而被捕,「每當我聽到美國譴責中國時,總是暗自發笑,因為美國正把曼寧監禁於高度設防監獄」。

由Jeffrey Yang把劉曉波與曼寧相提並論,無疑有一定說服力,儘管這種說法肯定不會存在於任何美國主流媒體。

通敵罪只是開天索價伎倆

雖然今回美國軍事法庭的裁決,總算沒出現最惡劣情况,即裁定曼寧通敵罪成(足以判死),但事實上控方以「曼寧知道資料發布到網上就必然會被蓋達分子看到」為由,控告他通敵,本身就是極其荒謬的事,某程度上這可能只是控方開天索價轉移視線的伎倆,控告不入也可一顯美國軍事法庭「寬大講理」,將曼寧變相終身囚禁,也許正是控方真正目標。

哈佛法學者 Yochai Benkler認為,給曼寧判監數十年,對任何民主國家內的揭弊者來說,代價實在是太高了。然而問題是,像曼寧這樣的勇敢揭弊者,根本就不應繫獄!科列根近日便透露,作為和平獎得主,她已經提名曼寧競逐今屆諾貝爾和平獎,以表揚他為推動結束伊拉克戰爭和其他衝突的努力。她在撰文解釋時亦提到,劉曉波和昂山素姬亦是在國內被囚期間獲頒這殊榮。

諾獎委員會無勇氣授獎

然而在2009年給奧巴馬送上和平獎的挪威諾貝爾評審委員會,真的有勇氣有決心給曼寧頒上和平獎嗎?相信人人心裏有數。一些美國網民就提到,如果奧巴馬真的是個維護公義的人,那麼他現在就應該特赦曼寧。然而,看過奧巴馬政府怎樣對待斯諾登,相信答案早已同樣blowing in the wind了吧!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801/-13-3030688/1.html

morris_2007 發表於 2013-8-1 17:40:43

泄密曼寧20罪成 難逃重囚

阿桑奇斥美「國安極端主義」 恐寒蟬效應

【明報專訊】美國史上最大規模泄密案經過近兩個月的審訊後,周二宣判。涉向維基解密網站披露逾70萬份密件的美軍前情報分析員曼寧,雖然最嚴重的通敵罪不成立,但包括間諜罪的其他20項罪名成立,恐面臨136年監禁,或要在獄中度過餘生。維基解密創辦人阿桑奇斥判決是「危險先例」,顯示美國陷入「國家安全極端主義」。不少專家更憂慮,今次重判恐造成「寒蟬效應」,令人不敢「爆料」。

通敵罪不成立 仍可囚136年

25歲的一等兵曼寧(Bradley Manning)於2010年向維基解密網站提供逾70萬份外交密件(當中逾8000份來自中國,950份來自美國駐港總領事館),以及有關伊拉克及阿富汗戰爭的國防機密檔案。軍方同年在巴格達將他逮捕,至今年6月初於馬里蘭州米德堡軍事法庭展開審訊,控以22項罪名。控方堅稱曼寧是「叛國者」,指他泄密只為「引人注目」,其鹵莽行為助長了蓋達組織的恐怖活動,危及民眾性命,「意圖邪惡」,儼如通敵;辯方則強調曼寧只希望讓公眾了解實情,掀起對美國外交政策的辯論,帶動改變,是出於良好意願而泄密。

主審法官林德周二判案中最嚴重的控罪通敵罪及另一項非法存取國防資料罪不成立,但其餘20項控罪均成立,包括6項間諜罪及5項竊取國家財產罪等。量刑聆訊在周三展開,控辯雙方將傳召共20名證人作供,料需時數周完成。曼寧最高可能判囚136年,若他決定上訴,官司可能延續數年。維基解密創辦人阿桑奇批評判決立下「危險先例」,是奧巴馬政府陷入「國家安全極端主義」的例證,而審訊過程中華府顯然處處針對維基解密及阿桑奇。

向維基解密爆料 中港密件多

曼寧是奧巴馬政府上台後被捲入泄密指控的7名政府人員之一。雖然曼寧避過通敵罪,但不少專家擔心,曼寧將要長期坐牢,判決會引發寒蟬效應。紐約大學保安專家戈伊坦(Elizabeth Goitein)指出,儘管控方缺乏證據證明曼寧有意圖傷害美國,卻仍能以間諜罪名入罪,令曼寧面臨多年刑期,「是非常恐怖的先例」。

無國界記者組織表示,這項判決是對爆料者的嚴峻警告,「奧巴馬政府對爆料者發動空前攻擊」,消息人士遭威嚇,可能威脅未來的偵查新聞報道。國際特赦組織指出,曼寧披露的資料是指證美軍涉及虐待及其他非法行為的充分證據,但政府未有依國際法展開調查,反而將挺身舉報的曼寧定罪,是本末倒置。

未證意圖禍國仍臨重囚

哈佛法律系教授本克勒(Yochai Benkler)則指出,通敵罪名不成立是非常重要的決定,阻止了當局對偵查報道以及新聞自由的最危險侵害。不過,他同時指出,爆料者與偵查報道記者是保障民眾避免因國家安全建制失誤或瀆職而受害的重要把關人,今次曼寧所面對的重判對任何爆料者而言都是代價過高。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801/-13-3030692/1.html

民主?自由?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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