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村幹硬吃百萬籌捐飯局
警察派出所是公安部門的基層單位,經費均由政府財政支出,但近日有網民舉報:深圳寶安區南沙派出所邀請轄區的五個村村幹部吃飯,聲稱經費困難,要求「慷慨解囊」各資助二十萬元(人民幣,下同),總計一百萬元,引起村民不滿。寶安警方前天回應,此為社會團體「平安促進會」籌款。「派出所一頓飯要了我們二十萬,天理何在?」深圳寶安網民「苦命的人們」日前在《南方都市報》的「奧一網」發帖說,「前幾天,南沙派出所邀請(轄區)五條村(大王山、沙頭、茭塘、馬安山、和一)村幹部共進晚宴,席間,派出所領導提及單位經費困難,希望慷慨解囊,各村資助二十萬元,共一百萬元。」
該網帖還稱:「各村幹部在席上舉杯,紛紛表態一定慷慨解囊。」「派出所要錢咋就這麼容易,而我們村民要求村幹部出資辦實事,怎麼就這麼難?」
針對村幹部爭先恐後「慷慨解囊」,該網帖稱:「對公權單位,老百姓得罪不起,沒錢設個飯局錢就來了,你不給還不行,不然就封你的房,罰你款;錢給了,派出所能把治安搞好嗎?」
「村幹部掏的不是自己的錢,是村民的錢,當然不心痛。」這位發帖的網民前天對《南方都市報》說,有傳言稱派出所籌錢,是為了買車。
對此,寶安區公安分局等前天表示,吃飯籌款的事確實存在,但不是村民所理解的那種性質,籌來的錢是用於組建各街道的「平安建設促進會」。
當局還強調,該促進會的牌子雖然掛在派出所,但是個地方性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組織,主旨是獎勵為社會治安作出貢獻、與犯罪分子作鬥爭的見義勇為者等,包括見義勇為的保安員、巡防員等。
被舉報的南沙派出所則稱,籌來的錢由促進會理事會監管,派出所不可能拿錢去買車,且捐款並非是警方強逼,而是各村想改善治安環境主動自願的,「有村民對出錢不理解,才引發各種猜測。」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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