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派塑膠福袋罰千五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本港實施膠袋徵費四年,華潤萬家一間便利店今年一月被環保署揭發,向顧客免費派發由塑膠製造的福袋。因未有按照《產品環保責任條例》,收取顧客每個膠袋不少於五毫子的稅項,華潤萬家被環保署票控,公司代表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求情時指不知道福袋不屬豁免之列,被判罰款一千五百元。本港過去已錄得六宗類同成功檢控個案。被票控違反《產品環保責任條例》的華潤萬家,未有同類定罪記錄,屬首次違例。環保署發言人表示,今次是條例自○九年七月生效以來,署方第七次作出檢控,又強調不織布袋亦屬於徵費範圍內。
條例訂明,登記零售商首度被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十萬元,其後每次被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二十萬元;但就過往六宗成功檢控個案而言,法庭均判處罰款二千元。
案情透露,今年一月三十一日下午二時半許,環保署派出兩名督察,到涉案位於灣仔入境事務大樓地下的華潤萬家禾歌便利店巡查。其中一名督察在店內購買三件共值九十八元七角的貨品,到收銀處付款時,獲店員免費派發一個福袋盛載貨品。約一個月後,政府化驗師驗出福袋由符合條例定義的塑膠物料製造,即華潤萬家須向顧客收取不少於五毫子的膠袋徵費。
華潤萬家昨委派代表到法院認罪,代表稱公司無心犯案,只是誤以為福袋可獲豁免,希望法庭從輕發落,承諾日後會多加留意。裁判官黃汝榮經考慮後,決定判罰款一千五百元。案件編號:東區傳票二四五二七──二○一三。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813/-5-3040465/1.html
咁環保袋是否需要俾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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