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促重判 薄嘆劫難逃 審結候判 官報:顯法治反貪決心
【明報專訊】昨日中午,歷時5日的重慶前市委書記薄熙來受賄、貪污和濫用職權案「世紀大審判」庭審結束,將擇日宣判。檢方在結案陳辭中表示,薄庭上翻供,拒不認罪,應當從嚴處罰。薄熙來則稱自知「在劫難逃」,但指庭上講意見是依法行使權利,不應被當作惡劣行為。官方《人民日報》發表最官式的「評論員文章」,稱整個庭審過程公開、透明、依法,再次表明中共和國家「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的態度和決心。昨日結案陳辭中,檢控官總結稱,庭審充分證明薄熙來有犯罪的客觀事實和主觀故意,又指薄曾作出供述,但在庭上翻供,說明其拒不認罪的態度。他提醒薄:「犯罪事實是客觀的,並不隨你的主觀意志而轉移,不因你認為有就有,你認為沒有就沒有,認定犯罪事實,是以全案證據為依據,而不是以你的口供為依據。任何人,妄圖否認、推翻客觀存在的犯罪事實,都是無濟於事的。」控方同時提請法庭注意,薄罪行極其嚴重又拒不認罪,不具有法定從輕處罰情節,「必須依法從嚴懲處」。相等於檢控官的公訴人稱,薄的辯護無事實依據,僅是對證人證言的否認和自己分析的結論,甚至不惜用詆譭關鍵證人人格來否認證言。
自稱工作機器 不問錢銀小事
針對指控,薄熙來最後一次在庭上自辯,說對被控的受賄、貪污等全不知情,均由妻子谷開來自作主張,又表示自己醉心工作,無心過問錢銀小事,「過去的30年實實在在地講,我水平不高,但我就是一架工作機器,沒有工夫去過問那些雞毛蒜皮、婆婆媽媽的小事。如果我整天對覑機票、住宿費、旅行費這些事,我覺得大連搞不起來、商務部的談判也沒法進行,國家選拔我,不是因為我會算帳,我不是搞報銷機票的會計……我到了重慶市,要知道,重慶有14個貧困縣,是個小省,但我到任後,卻把14個縣都跑遍了,這得需要多少精力和時間,然後我還很困難地回到重慶,迎來送往的,我已經很累了,我有多少時間?」
「我是商務部長 會看上那些嗎?」
薄熙來一再強調其身分和「風範」,他說,在累得喘不過氣來情況下,谷開來作為知識女性,不會對他談這些,「我是遼寧省長、商務部長啊,我會看的上那些嗎?」谷開來證辭聲稱曾對薄說要把法國別墅留給兒子薄瓜瓜作產業,薄表示,「她如果這樣講,我會非常憤怒,這不是我們薄家的家風。我希望檢察人員也不要侮辱我們的家風」。對於檢方起訴書稱最大行賄者徐明與他是好友,薄說,「我是什麼身分?商務部長。徐明是什麼身分?……最低水平的電視編劇也不會作出這種情節來」。對於原重慶公安局長王立軍叛逃一事,他反問「一個巴掌能打出一個叛國者?」,又指王暗戀谷來才是叛逃的真正原因。
薄稱應防錯判 被指在位冤案多
對檢控官的警告,薄熙來回應說,在法庭上如實陳述意見是法律賦予的權利,「希望公訴人不要把我在法庭上講我的意見當作是惡劣的行為,當作是翻供。我國法律為了防止冤假錯案,設置了公、檢、法相互制約的制度,特別是檢法的互相制約的機制,還包括辯護人,就是為了防止冤假錯案,如果只聽檢察機關的一面之辭,會導致冤假錯案大量發生」。他說,受查時寫下供辭,是因為希望保留黨籍和政治生命。他的律師說,薄的辯解是澄清事實,不能認為是翻供和對其從嚴懲處的依據。薄的自辯在網上引起不少律師網友的感慨,律師楊學林說,「我們非常感慨,如果是在兩三年前,重慶打黑的時候薄熙來能夠說這樣的話,那肯定不會出現大量的冤假錯案」。
法官宣布擇日宣判,根據最新刑訴法規定,濟南中院最遲要於10月底前判決,若薄可能被判死刑,宣判時間則將有所延長。
http://news.mingpao.com/20130827/gaa1h.htm
薄熙來陳述的最後一段話:
【明報專訊】「我得知此事在劫難逃,所以我內心有軟弱的時候。我現在深陷牢獄之災,百感交集,也只剩餘生。我也想對谷開來說,我最近聽別人說你收了很多錢,的確是不應該的,但我也聽說,你收的錢裏邊大部分是合法的。
我只想強調起訴書對我貪腐的指控,是嚴重失實的。我沒有管好家人和下屬,我有大過,對不起黨和群眾。王立軍叛逃有責,但不是我逼走他的。這次審判歷時五天,讓控辯雙方都有機會充分發表意見,還有微博傳送了信息,表明了中央搞清事實、追求公正的決心,也使我對中國司法的未來又增添了信心。
在看守所,我的醫療飲食都好,表明山東人厚道,沒有落井下石。我在此一併表示感謝。對於絕大多數辦案人員,我認為是有素質的,辦案是文明的,我在此予以肯定。謝謝!」
資料來源﹕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http://news.mingpao.com/20130827/gaa2.htm
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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