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京機場訪民抬上庭受審
約兩個月前在首都機場引爆炸彈的山東訪民冀中星,昨晨在北京受審,朝陽區法院作微博直播。已癱瘓的冀被擔架抬入法庭,他在庭上躺着對法官稱,從沒想過傷害任何人,不是故意引爆炸彈,並對行為感到後悔。其兄長則在旁聽後哭訴,弟弟是冤案受害人,請求當局徹查弟弟在東莞被打致殘一事。近百訪民到法庭外聲援。案件將擇日宣判。朝陽區法院在9點正開庭,主審法官允許從醫院坐救護車送來法院的冀中星坐着說話。並稱「如果覺得身體不適,無法堅持庭審,可以隨時舉手示意。」同時安排2名醫護人員待命。
檢方指控,7月20日冀中星攜帶自製爆炸裝置,自山東省鄄城縣乘巴士獨自到北京,當晚6時許至首都國際機場T3航站樓,遇到警察在現場執法時引爆炸彈,造成其本人重傷、一名警察輕傷。檢方認為,冀的行為構成爆炸罪,依法應處3至10年監禁。
稱轉手接炸彈意外引爆
冀中星在庭上則表示,他坐的士到達首都機場散發傳單,但無人理會,為引起注意,取出自攜炸彈,並高呼「我有炸彈,你們退後」,警察趕到時,他怕炸彈被拿走,於是從右手轉換左手,但炸彈突然爆炸。
他聲稱到首都機場是要表達訴求。他說,「在東莞多年上訪沒法解決問題。當日除炸彈還帶了傳單,想要警察把他帶走解決問題。」他最後陳述稱,現在很後悔,有事情不應以危險的方式而應透過正常途徑解決,希望法院能給一次機會。庭審持續兩個半小時,主審法官宣布擇期宣判。
兄旁聽哭訴弟是受害人
冀中星的5名家人昨到庭旁聽,其兄冀中吉在法庭外表示,無機會與弟弟交談,只看到弟弟的手已截去,非常擔心,他哭着說冀中星是冤案受害人,又批評法庭指東莞傷人案與此案無關的說法。冀父則多番向在場記者鞠躬。冀中星的律師劉曉原就認為,事件並未造成他人傷亡,當局不應追究其刑責。在法庭外,有數百名訪民到場聲援冀中星,但包括著名維權人士王荔蕻等多人,則被軟禁在家,未能到場。
明報
冀中星東莞遭毆殘 當局「覆查」無下落
今年7月20日首都機場爆炸案發生後,廣東省司法當局、東莞市政府及警方都表現得非常積極,連夜召開緊急會議,成立專案組,翌日矢言將覆查冀中星所說在東莞發生的被毆致殘案,但迄今沒有作出任何結論。
一同被打民工稱已作證
冀的辯護律師劉曉原昨說:「他們(廣東警方)調查的任何消息都不告訴我。我們也申請了信息公開。今天接到了廣東省公安廳的一個回覆,竟然說那個不屬於政府信息。他們對冀中星毆打致殘案的調查結論不向我們公開。」劉強調,毆打致殘案是機場爆炸案的起因,對冀中星案庭審結果應有直接影響。
而當年因乘坐冀中星的電單車而一同被打的雲南籍民工龔明照則表示,法院並沒有傳喚他出庭作證。他證實幾周前已將當時被打的經過寫成書面證辭交給東莞警方,證明他和冀中星都曾遭治安隊員毆打,他當時頭部和腰部受傷到醫院治療縫合傷口,而冀中星則被打成殘廢。
明報
強烈要求輕判冀中星,立即追究東莞治安隊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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