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ris_2007 發表於 2013-10-5 01:51:00

擬設海濱管理局諮詢公眾


政府昨在政府總部舉行海濱發展研討會,立法會議員陳家洛(右二)等4名公民黨成員早上到場外抗議,不滿政府把中環海濱用地交給解放軍駐港部隊,批評不尊重現行城規制度,要求城規會召開公聽會,把地段開放作公共休憩空間,「還海濱於民」。

專責規劃發展維港海濱 獨立保創意

【明報專訊】政府就計劃成立法定海濱管理局的建議,展開3個月公眾諮詢。提出建議的海濱事務委員會稱,日後的管理局可利用獨立營運資金度身訂做、規劃維港海濱,並可先發展中環及灣仔新海濱,主席蒲祿祺表明,暫未評估所需注資,冀管理局可逐步發展;若管理局可獨立於公務員和政府體系,相信海濱會發展得更有創意。
委員會在諮詢文件指出,全長73公里的維港海濱,有不少土地已被發展,對在兩岸營建海濱長廊造成掣肘,而政府的土地又交由不同部門管理,受制於公務員體系的財政及人力資源限制, 一般需要5年或以上時間去規劃及發展海濱長廊,此安排亦不利於創意設計,故建議成立海濱管理局,參與規劃、 設計、 建造及推廣海濱。
料最快2015年交立會審議

委員會稱,日後海濱發展及管理由專項撥款支持,毋須每年在政府內競逐資源,能加快發展,料原本5年或以上的規劃及發展周期,可縮短至3至4年;惟委員會強調,對是否成立管理局並無預設立場,明年中下旬會有第二階段的公眾諮詢,預計最快2015年提交立法會審議架構。
是次公眾參與活動核心小組主席吳永順稱,海濱管理局成立後可就規劃向城規會提案,但土地用途衝突、規劃、審批則仍要由城規會處理。局方能從規劃、設計、管理等發揮功能,初步希望先發展中環及灣仔新海濱,其後擴展至觀塘、鰂魚涌及紅磡海濱,以及東區走廊下的行人道。

討論多時,海濱事務委員會昨日終就成立法定海濱管理局向政府提交建議,並展開3個月的首階段公眾諮詢。委員會建議,日後由管理局統一處理海濱設計及營運,並由專項撥款支持。左起為海濱事務委員會公眾參與核心小組主席吳永順、委員會主席蒲祿祺及委員會秘書姜梁詠怡

平衡海濱商業發展

日後的海濱發展可能會採取公私營合作模式,吳永順表示,相信日後海濱的發展在商業上會有適當平衡,「商業不是罪,駕駛雪糕車賣雪糕,都是商業行為」,「我們絕對反對,如你不買50元一杯咖啡,你就沒有資格坐在海濱……或在海濱興建大商場,賣奶粉、賣金等」。
另邊廂,發展局長陳茂波昨晨出席海濱發展研討會後表示,發展局就成立海濱管理局會持開放態度,希望了解市民對組織架構、權責及運作方式的想法。他又重申,在中環海濱重置解放軍用碼頭是遵照《軍事用地協議》而作出,位置、設計在立法會的申請撥款已作討論,而駐港解放軍表明當碼頭不作軍事用途時,會開放予市民享用。
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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