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父清洪求情 大狀撞傷人罰款
【明報專訊】資深大律師清洪的徒弟兼大律師劉世祿用購物車撞傷超市經理,早前經審訊裁定普通襲擊罪成。劉獲清洪及港大法律專業學系系主任Malcolm Merry求情,盛讚劉為人隨和有禮。惟裁判官指劉對事主「談不上什麼友善」,劉終被判罰1000元及賠償予事主500元,同時要面對大律師公會紀律聆訊。代表被告劉世祿(56歲)的大律師陸偉雄昨求情時,呈遞由清洪、Malcolm Merry、大律師莊啟文、副法律草擬專員毛錫強及著名皮膚科醫生陳樹餘等多名知名人士撰寫的求情信,其內容盛讚被告隨和、有禮、友善,希望予以輕判。陸續引述醫生報告指出,被告的手、腳有毛病,坐、站都有困難,不能乘坐的士、巴士、私家車,故不宜判囚。
將接受大律師公會內部聆訊
陸又稱,被告將接受大律師公會的內部聆訊,而本案的判刑會反映案情的嚴重性,故盼裁判官馬保華盡量輕判,以減低對內部聆訊的影響。陸又建議馬官獲准被告簽保守行為,或判以低額罰款。惟馬官指出,大律師公會具備專業的判斷作出處分,故他在判刑上不會遷就。
案情指劉世祿於去年12月4日,在尖沙嘴K11場內的超市Market Place,用購物車撞向任職經理男事主的左大腿兩次。事主報警,經驗傷發現其左大腿被撞至紅腫。
【案件編號:KCCC1270/13】
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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