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家誠:我賭錢當生意
【明報專訊】英冠球會伯明翰班主楊家誠涉洗逾7.2億元黑錢案昨續審,楊繼續接受控方盤問。他稱不知有生意來往的張治太是否三合會成員,只知張是其生意拍檔;被問及是否知道張被指於2009年至10年間,串謀傷害一名出入其賭場的賭客,楊更劃清界線指傷人案發生時「無見過張治太」。不知生意拍檔是否黑幫
控方昨問楊家誠,是否知道綽號「掙爆」的張治太為三合會組織和合圖的頭目,惟辯方反對,控方最終獲准問楊是否知道香港警方相信張是三合會成員,楊則說不知道。
另外,控方提及澳博於2004至2005年的其中一個月,向楊家誠發出共逾6000萬元的現金支票,楊重申是賭錢贏得,更稱「我賭錢係當一個生意咁做」。至於為何後來沒再收到澳博支票,楊說除了因為「無贏咁多」,亦因為澳門改例,賭場不能直接發出現金支票,故改由賭場職員以個人名義開現金支票給他。
推翻辯方專家報告內容
控方亦質疑,澳博曾發出共值1000萬元的支票給楊家誠父親,後來楊將逾半款項轉回自己戶口。楊解釋,他原打算還錢給父親,後來因「不好意思拒絕」銀行職員多番游說,故問父親取回300萬到銀行作定期存款。楊作供期間,更曾推翻他聘請的辯方專家所寫的報告內容,指很多內容均是專家憑感覺寫及在網上找。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860/11】
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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