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再有多名記者涉嚴重違紀被查處
由中紀委和監察部主管的《中國紀檢監察報》說,中紀委常委俞貴麟近日主持會議,通報《中國經濟時報》河南記者站負責人嚴重違紀違法案件情況。
通報說,「該負責人利用職務之便,採取以報道負面新聞相要挾等方式,向有關企業和政府部門索要錢款」,涉嫌違紀違法金額達126萬餘元人民幣。目前,此人已被開除黨籍、解除聘任,並移交司法機關。
促強化監管
俞貴麟在通報會上呼籲健全和完善對新聞機構和記者隊伍的監管,規範媒體記者站管理。
公開資料顯示,這並非《中國經濟時報》首次因違紀違法事件而被查處。2010年10月,當時的新聞出版總署就曾通報該報記者站違規的情況,該報新疆記者站和湖北記者站更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而被註銷。
當年通報批評說,個別報刊出版單位未能嚴格管理記者站,「有些記者站人員從事有償新聞、虛假新聞,甚至以負面報道相要挾,對基層單位和群眾敲詐勒索,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觀察人士說,兩年多過去,新聞從業人員收受賄賂的情況顯然並未消失。
受賄案件
在中紀委常委呼籲加強對記者的監管之際,杭州媒體3名記者星期一也因涉嫌非國家機關公職人員受賄罪,在杭州中院出庭受審。
中國媒體說,3名被告人分別為《今日早報》經濟中心副主任金某某、《都市快報》財經證券部主任朱某、《每日商報》經濟部首席記者樓某(女)。
報道引述檢方稱,其中,金某某在2007年1月至2013年5月間,多次收受多家基金宣傳代理公司為《今日早報》證券版發佈基金宣傳稿件而贈送的賄賂款,共計人民幣332萬餘元。
《北京晚報》引述消息人士說,在當地財經媒體圈,記者或媒體收受基金公司通過公關公司輸送的賄賂款「是半公開的秘密」。
該消息人士稱,賄賂的錢款,有些是記者收了,有些是單位收了,有些是單位和記者分了。「其實,像紙媒這種平面媒體,收錢並不很多,收錢最多的是電視媒體上的那些財經報道欄目」。
上個月,《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在央視承認編造10多條虛假報道並收受50萬元賄賂的醜聞,亦引發輿論對記者受賄現象的批評。
網民評論
中國媒體長期政治上被嚴控而其他方面放鬆加上巨大經濟壓力造成不正常媒體生態,導致有償報道及各種潛規則盛行。
浙江三名記者因涉嫌受賄而出庭受審的消息見報後,不少網友紛紛表達對記者受賄的憤怒。
新浪網友「龔堅華」在微博上說,「這是繼陳永洲案後,又一次重創記者聲譽!身為媒體中人也深為嘆息」。「北京律師肖文彬」則表示,「各行各業都有潛規則!潛規則主宰著中國夢!」
南都媒體人「王星WX」表示,上個月聽說杭州有幾個記者因涉嫌受賄被捕,特別讓大家感慨的是一個女生,十佳記者,團委書記,被捕時有孕在身,取保候審。今天提起公訴,她的名字和照片廣為傳播。「王星WX」感嘆,「是什麼讓人誤入歧途?」
網友「淘無止盡」認為,「中國的媒體被利益熏染太重,已失去媒體本性」。
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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