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爭居權 港府三重應變
(星島日報)居港滿七年的菲傭爭取居港權司法覆核申請,將於下月二十二日開審。港府內部預計有逾十萬外傭在港工作七年以上,若案件判外傭得直,這些外傭統統都會成為本港居民,由於案件對本港人口政策有深遠影響,港府嚴陣以待,並做好應變方案。據了解,若高院判政府敗訴,港府會即時申請暫緩生效,並同時擬申請越級上訴至終審法院,若最終法庭仍是判政府敗訴,港府更會即時截龍,將外傭的工作簽證續期方式改為最多續三次,每次只可續兩年,以減低對社會所造成的衝擊。律政司今次會聘請專打憲法案件的英國御用大狀彭力克(David Pannick)坐鎮,彭力克是著名的憲法專家,曾多次參與本港重要憲法案件,包括最近立法會是否有權廢除有關徵用五公頃郊野公園用地作擴建將軍澳堆填區之用的指定令,以及剛果外交案件。港府除了聘請重量級大狀處理案件,亦正小心謹慎評估相關法律議題,對社會帶來的影響,並做好一旦法庭判政府敗訴的應變方案。
據了解,由於案件事關重大,若高院判政府敗訴,港府會即時申請暫緩生效,並同時擬申請越級上訴至終審法院,若最終法庭仍是判政府敗訴,港府更會即時截龍,將外傭的工作簽證續期方式改為最多續三次,每次只可續兩年,或限制每名外傭最多在港工作六年,之後不准來港工作,以減低對社會所造成的衝擊。
港府雖然可以截龍,但港府內部估計本港現時已逾十萬名在港工作七年以上外傭,若案件判外傭勝訴,這些外傭統統都會成為本港居民合乎取得永久居留權資格。首當其衝,是衝擊現時的最低工資條例,因為這班外傭已可享有最低工資的保障,人工也可三級跳,又可受本港社會福利如申請綜援及公屋,亦有資格以家庭團聚為由,申請居住在外地的配偶和子女來港。由於外傭取得居港權會牽一髮動全身,故港府跨部門已部署一旦政府敗訴的應變方案。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在被問及外傭居留權問題應否釋法時,她回應說,入境條例是否違反《基本法》,以及是否應該提請人大釋法,都應交由法院決定,如事件涉及中央管轄範圍或中央與特區的關係,而兩者又對案件有決定性影響時,法庭便會提請人大釋法。她表示,案件仍在原訟庭處理,就算釋法亦是遙遠的事,又說雖然自己有看法,但現時不方便表達意見。
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昨日則宣布,成立「反對外傭永久居留權關注社群」,指若果入稟的外傭得直,將影響香港的長遠就業及福利等政策。
他強調,成立群組並非要向法庭施壓,只是想引起市民關注,希望當局另設機制,容許部分外傭申請成永久居民,而並非自動獲得永久居留權。
終審法院在2013年3月25日一致裁定外傭無居港權,外用居港權訴訟從此結案。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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