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外交部:進南海海域捕魚需批準是正常做法
在昨天的外交例行記者會上,針對《海南省實施〈漁業法〉辦法》今年1月1日起生效,規定外國漁船進入海南省管轄水域進行漁業活動應當經中方主管部門批準一事,華春瑩表示,是完全正常、例行做法。中國是海洋國家,沿海省份根據國家法律制定地方法規,規範海洋生物資源養護、利用和管理,完全是正常的、例行的做法。
華春瑩說,《海南省實施<漁業法>辦法》頒布於1993年,2008年第一次修訂,此次系第二次修訂,目的是為了加強漁業資源的保護、增殖、開發和合理利用,維護漁業生產者合法權益,保障水產品質量安全,促進漁業可持續健康發展,保護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
華春瑩表示,相關具體問題辦理,在《辦法》中已有明確規定。她建議記者認真研究中國的《漁業法》以及《辦法》的歷次版本。
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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