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媒:中國為烏克蘭提供核保護 可能與俄衝突
日本《外交學者》1月26日文章,原題:中國的核陽傘討論亞太“核保護傘”歷來指的是美國向日韓等非核武國家提供安全保證。從中方視角看,這個概念只與一種意義有關——中國核能力刺激美國在亞洲擴張核威懾保證。但《華盛頓時報》稱,中國已轉而自己向別國提供核保護傘。去年12月烏克蘭與中國簽署雙邊協議,中方承諾無條件不對作為無核武器國家的烏克蘭使用或威脅使用核武器,並在烏遭到使用核武器的侵略或受到此種侵略威脅的情況下,向烏提供相應安全保證。從戰術角度看,北京受益於該協定:基輔反對“台獨”並繼續兩國經貿和軍事合作。近年來,烏對華提供了“野牛”氣墊登陸艇、“瓦良格”號航母及數百俄制飛機發動機。在北京繼續進行軍事現代化之際,夥伴關系會確保烏繼續為中國提供軍事技術。
中國官媒對該協定的報道並未使用“核保護傘”一詞,而是說中國向烏克蘭提供“安全保證”。中國學者認為西方評論家將該協定與美國向亞太盟友提供的“核保護傘”相提並論,純屬誤讀。新協定只是表明,北京承擔了核不擴散條約下的全球不擴散責任。
無疑,中國承認保護傘的價值。從北京的視角看,它可潛在阻止平壤政權垮台,保障中國與駐韓美軍間的戰略緩衝,並展示中國在全球舞台上的獨立。對烏克蘭的保護,將令北京進一步抵禦美國的核敲詐與恫嚇。應對此類敲詐、恫嚇是中國核政策的一個根本。
但中國獲得的戰術性好處,遠不及由此產生的戰略挑戰。首先,任何涉及烏克蘭的核危機,都可能源自俄羅斯。中俄貿易密切,中方甚至將兩國關系形容成大國關系中“最好的”。因此,任何針對俄攻擊烏的核反擊考慮,都會令中國陷入戰略兩難。
其次,向烏提供保護,會迫使北京放棄長期堅持的不首先使用核武的承諾。此外,中國對烏的核保護傘是否也具有北京自身威懾姿態的那種模糊性。北京主張常規-核武平衡的三種組成:雙重威懾、雙重作戰和雙重指揮。按這種政策,常規攻擊與核武攻擊的界限被模糊。若俄烏關系惡化,發生大規模常規衝突,雙重政策可能迫使北京考慮核回應。而另一方面,由於面臨來自俄的軍事攻擊,中國對烏的保護或許因遠更強大的戰略擔憂而退縮。
可以想象,中國可能以美國對日韓的方式提供“核保護傘”。但若北京接受這個概念,中國的基本核原則將發生重大改變。
環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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