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一電郵,請求人大釋法
當外傭居港權訴訟於8月22日審理時,行政會議決定不會在法庭審理前尋求人大釋法。個人誠望政府和各界正視該案件將可能引致嚴重的後果。政府不宜存在僥倖心理,而應當機立斷請求人大解釋有關條文。政府理應堵塞法例漏洞,防止大批外傭及外傭家眷來港定居。若法庭審理後判決政府敗訴後,政府才要求人大釋法,難免令人覺得政府輸打贏要,欺凌弱勢社群。現建議一人一電郵,請求人大釋法。請電郵有關部門:
國務院港澳辦信訪郵箱 http://www.hmo.gov.cn/jsp/mail.htm
行政會議秘書處 ceo@ceo.gov.hk
現在請求人大解釋有關條文,並不是要削弱香港司法尊嚴和獨立性。而是根據基本法請求人大解釋有關條文,在法庭尚未進行審訊前解釋有關條文,既可以節省法庭審訊時間,又可節省有關法律開支。最重要是可避免無謂的上訴。這是第一個優點,亦有利訴訟各方。
人大清楚解釋有關條文,有助行政立法機構了解問題,從而進行改革並堵塞法例漏洞,提高政府施政效率。這是第二個優點。第三個優點是減少香港社會分化。香港人並不是盲目排外,亦非歧視外籍傭工。而是按香港實際情況決定,僱用外籍傭工時根本無打算給予居港權;外傭亦明白於赴香港打工將不會獲得居留權。若外藉傭工居港滿七年即可以擁有居港權,相信很多香港人將要求大陸親戚來港擔當家庭傭工。當某些人認為歧視外籍傭工時,同時又禁止大陸家庭傭工來港,是否持有雙重標準?這是不是另一種歧視?
個人認為,是次訴訟只是五區公投翻版。只是某些人為求達到其政治目的,做些根本不會成功的事情。
以下為建議的電郵內容:
當外傭居港權訴訟於8月22日審理時,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會議決定不會在法庭審理前尋求人大釋法。
特區政府和香港各界人士應當正視該案件將可能引致嚴重的後果。
特區政府不宜存在僥倖心理,而應當機立斷請求人大解釋有關條文。特區政府理應堵塞法例漏洞,防止大批外傭及外傭家眷來港定居。若法庭審理後判決政府敗訴後,特區政府才要求人大釋法,難免令人覺得特區政府輸打贏要,欺凌弱勢社群。
而作為普通市民,本人深感此次案件的重要性。為此,本人謹以一名普通香港市民的名義,請求全國人大就此案作出司法解釋。
人大清楚解釋有關條文,有助行政立法機構了解問題,從而進行改革並堵塞法例漏洞,提高政府施政效率。這是第二個優點。第三個優點是減少香港社會分化。香港人並不是盲目排外,亦非歧視外籍傭工。而是按香港實際情況決定,僱用外籍傭工時根本沒有打算給予居港權;外傭亦深知赴香港打工將不會獲得居留權。若外藉傭工居港滿七年即可以擁有居港權,相信很多香港人將要求大陸親戚來港擔當家庭傭工。當某些人認為歧視外籍傭工時,同時又禁止大陸家庭傭工來港,是否持有雙重標準?這是不是另一種歧視?
請求人大解釋有關條文,並不是要削弱香港司法尊嚴和獨立性。而是根據基本法請求人大解釋有關條文,在法庭尚未進行審訊前解釋有關條文,既可以節省法庭審訊時間,又可節省有關法律開支。最重要是可避免無謂的上訴。這是第一個優點,亦有利訴訟各方。
支持是次行動。
竊以為人大釋法有其必然性和必須性。人大釋法除了節省無謂的訴訟工作外,還可以正視聽。而必然性,指的是到了最後,人大遲早會因此事而釋法,因特區政府也不可能讓自己輸了訴訟。反過來,到了群情洶湧的時候,終審法院也有機會直接向人大提請釋法。
今次事件乃五區公投翻版,有若干共同點。
共同點比較:
五區公投 爭取外傭居港權
使用公帑 使用公帑
使用選舉程序漏洞 善用法律程序漏洞
知不可為而為之 知不可為而為之
(明知道不會成功) (明知道不會成功)
炒作議題 炒作議題
還有一個共同點,因無法完全肯定,不在上面列出。這一點,就是最後的結果都是“輸”。
公民黨這次會不會輸,我不知道,但上次的五區公投,不僅輸了,而且輸得不好看。
但不同的地方也有不少。最重要的一點,公民黨和李志喜懂得如何按照法律程序來進行訴訟等活動,而非強制綑綁選民或支持者。他們懂得在適當的時候抽一點水而不貪婪。在這一點上,公民黨、李志喜比發起五區公投的黃毓民高明很多。黃毓民當初搞五區公投,為的是和對家,甚至是泛民的同仁搶奪選票,並迫使支持者走向更極端的一面。結果顯而易見。相對於李志喜,黃毓民簡直就是高人與蠢人的區別。
這次事件,公民黨就算是輸了訴訟,也不會如五區公投和黃毓民一般輸得很難看;他們也不會再重蹈黃毓民之流的覆轍。最後這句話不是我說的,是我的幾位來自公民黨的朋友原話。在這點上,他們顯得有些輕鬆自在,畢竟政治包袱少了很多。在政治角力上,他們看來是遠遠勝過社民連或人民力量了。
勝或是敗,拭目以待。
Support !!!! 他們也不會再重蹈黃毓民之流的覆轍。事實上公文袋根本是利用緊班粉青.為求目的,不適犧牲班粉青利益.如果官司勝訴,中國又唔釋法.大量外傭成為香港人,而努力找工作時.班僱主會請外傭定粉青?外傭會從事法律工作定低技術工作? morris_2007 發表於 2011-8-7 12:45 http://www.sskyn.com/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他們也不會再重蹈黃毓民之流的覆轍。事實上公文袋根本是利用緊班粉青.為求目的,不適犧牲班粉青利益.如果官司 ...
我驚到時候外傭要最低工資,咁就死得{:sodizzy:}
另外,點解吾搵中聯辦? 網棍 發表於 2011-8-7 13:38 http://www.sskyn.com/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驚到時候外傭要最低工資,咁就死得
另外,點解吾搵中聯辦?
港澳辦好似高級過中聯辦{:question:} 港澳辦同中聯辦係同級.我無法找到中聯辦電郵. J-20 發表於 2011-8-7 18: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港澳辦同中聯辦係同級.我無法找到中聯辦電郵.
真係未曾聽過中聯辦有任何電郵。 支持人大釋法.....!!! 絕對支持{:cool:} 立即行動!!! 絕對支持{:cool:}
推!!!{:cool:}
再推!!!{:cool:}{:cool:} 今次實要人大釋法{:bye:} 我又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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