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寂如雲 發表於 2014-3-5 11:50:00

陳偉業非法集結罪成罰款6千

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偉業被控去年元旦遊行後,組織及參與非法集結,陳否認控罪,今在東區法院被裁定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判罰款6千元,而另一項舉行,召集,組織,組成或集合非法遊行則罪脱。

裁判官覃有方強調,和平集會表達訴求是基本人權,應受尊重,但示威人士激烈的行為,會影響核心價值為「工作穩定」的市民,反而可能得不到民意支持。法庭尊重被告是立法會議員,犯案是為了為市民發聲,最後決定判處罰款。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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