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addy 發表於 2011-8-22 17:45:28

外傭居港權司法覆核案開審 法官稱市民完全可以討論

外 傭 司 法 覆 核 爭 取 居 港 權 案 件 在 高 等 法 院 開 審 , 法 官 林 文 瀚 指 他 只 會 考 慮 法 律 理 據 判 案 , 外 界 討 論 准 許 外 傭 居 港 的 後 果 , 不 會 影 響 他 的 裁 決 。
該 宗 關 係 到 全 港 外 傭 權 利 的 案 件 開 審 , 外 傭 團 體 派 了 十 多 人 到 高 等 法 院 旁 聽 。
外 傭 代 表 律 師 李 志 喜 先 陳 詞 , 五 宗 外 傭 爭 取 居 港 權 的 案 件 , 他 選 擇 在 香 港 做 了 二 十 四 年 菲 傭 的 VALLEJOS 做 第 一 宗 審 理 的 案 件 , VALLEJOS 在 二 零 零 八 年 申 請 成 為 永 久 居 民 被 拒 , 再 向 人 事 登 記 審 裁 處 上 訴 , 雖 然 審 裁 處 同 意 滿 足 了 永 久 居 民 的 身 份 , 她 已 經 當 香 港 是 永 久 居 住 地 , 但 因 為 入 境 條 例 , 不 當 外 傭 工 作 是 通 常 居 住 , 所 以 判 她 敗 訴 。 李 志 喜 指 《 基 本 法 》 廿 四 條 列 明 非 中 國 籍 人 士 成 為 香 港 永 久 居 民 的 條 件 , 入 境 條 例 不 應 該 凌 駕 《 基 本 法 》 , 否 則 是 「 妹 仔 大 過 主 人 婆 」 , 法 官 林 文 瀚 指 律 政 司 提 出 一 個 主 要 理 據 , 是 《 基 本 法 》 二 十 四 條 不 可 以 單 獨 去 看 , 要 連 同 《 基 本 法 》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來 理 解 。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訂 明 對 世 界 各 國 入 境 , 逗 留 和 離 境 , 特 區 政 府 可 以 實 行 出 入 境 管 制 , 法 官 問 李 志 喜 的 看 法 ? 李 志 喜 指 兩 者 一 併 去 解 讀 是 荒 謬 。 他 舉 例 , 入 境 處 處 長 可 以 明 日 完 全 禁 止 外 傭 來 香 港 工 作 , 但 與 《 基 本 法 》 二 十 四 條 賦 予 居 港 權 是 兩 回 事 , 入 境 處 長 亦 都 無 權 為 通 常 居 住 下 定 義 。
不 過 法 官 林 文 瀚 表 明 , 只 會 考 慮 法 律 理 據 , 外 界 可 以 討 論 外 傭 居 港 對 政 治 、 社 會 影 響 , 但 不 會 影 響 他 的 決 定 。
下 午 到 律 政 司 代 表 律 師 彭 力 克 開 始 陳 詞 , 他 指 入 境 條 例 排 除 了 外 傭 是 由 《 基 本 法 》 概 念 衍 生 出 來 , 看 《 基 本 法 》 第 二 十 四 條 不 可 以 單 看 字 面 , 要 連 同 一 五 四 條 一 起 看 , 又 指 《 基 本 法 》 是 容 許 立 法 機 關 為 通 常 居 住 下 一 些 定 義 。

http://cablenews.i-cable.com/webapps/news_video/index.php?news_id=366117

余若老味:......
湯家嘩嘩:......
公民黨仲有乜好講;P

Jacob 發表於 2011-8-23 10:49:03

適當可以討論..

JiuJiu123 發表於 2011-8-23 14:11:22

公民黨食X勒=凸=

小女女 發表於 2011-8-23 19:18:34

:laugh:法官好野~~我愛你~~~~

孤寂如雲 發表於 2011-8-23 20:10:53

小女女 發表於 2011-8-23 19: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法官好野~~我愛你~~~~

不知法官會否得罪公民黨:dizzy:

小女女 發表於 2011-8-23 20:47:37

孤寂如雲 發表於 2011-8-23 20: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知法官會否得罪公民黨

:laugh:法官加油~~~香港市民支持你~~

braddy 發表於 2011-8-24 13:14:05

小女女 發表於 2011-8-23 19: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法官好野~~我愛你~~~~

x2:victory:

Julie_Aston 發表於 2011-8-25 20:58:17

哦!原來係公民黨逃避回答市民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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