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ris_2007 發表於 2014-8-9 19:39:00

毛孟靜爆火斥記者侵私隱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壹傳媒主席黎智英被揭向泛民政團及個人大筆捐款,涉事議員之一、公民黨毛孟靜昨向立法會提交回應,強調從未收過黎的捐款,對所有選舉捐款都實數實報。她在記者會上與追問的親中報章記者「駁火」,指要求她公開更多帳目資料是不公道,強調香港有私隱條例,不應無理要求她一一公開,又形容對方「拿着(泄密)文件當《聖經》」。

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早前收到,質疑個別議員收取黎智英的選舉捐款,但沒有申報的具名投訴,委員會上周開會後,決定要求五名涉事議員回應,稍後再決定是否調查。

毛孟靜昨向委員會提交回應,強調對所有捐款都實收實報,一二年立法會選舉期間只收到四筆捐款,包括公民黨的五十四萬、丈夫的五十萬、黨友鄭宇碩的三千元,以及美孚居民關注組的近二萬元。她並將丈夫從其個人外匯戶口轉帳,證明該五十萬來自其丈夫自己的銀行記錄、丈夫給她的五十萬支票,以及在一二至一三年財政年度的個人戶口存款資料,都交給委員會以證清白;如委員會再要求,她可提供更多有關丈夫戶口資料。她強調,從未收過黎智英的個人捐款,形容今次是「明顯有組織、開動國家機器抹黑佔中和民主派運動」。

對於有質疑其丈夫的五十萬捐款是否來自黎,毛孟靜引述其丈夫表示感到「嚴重被冒犯」,又指是否要所有親戚都要證明沒有代收捐款,「唔通我屋企隻狗代收?」她認為,要求她澄清都要合情合理,認為一再要求她提供更多資料以證其清白是沒完沒了。

有親中報章問及有外界要求公開其丈夫三十六個月的戶口記錄時,毛孟靜先即時反駁「你說的外界是誰?」強調認為現時資料已足夠,又點出該報名字指追問對她不公道︰「你為何要求三十六個月?為何不要求四十八個月?不如話要十年,甚或由我認識黎智英開始至今的記錄都要?」她及後與有關記者「駁火」多次,指香港有個人私隱條例,戶口記錄是其私隱,不應無理要求她一一公開,又形容對方「拿着(泄密)文件當《聖經》」。至記者會末段,她問記者有沒有其他問題,當無傳媒提出時,該報記者欲繼續追問,但毛孟靜聲言拒絕讓該報壟斷記者會而拒絕提問。

另外,毛孟靜重申,公民黨只收受不附帶條件的捐款。至於如有人向公民黨指明要求捐款給哪一黨員,是否可視為條件,她先表示自己非法律界而未能回應,其後形容這為假設性問題,再三被追問後表示,如指名道姓要求捐予誰可說是條件之一,公民黨應不會接受。至於黎智英透過公民黨間接捐款給她的可能,毛引述黎智英也說過有捐款給政黨,「政黨點用唔關佢事」,並一再強調公民黨不會披露捐款者身分。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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