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儲糧連發貪腐案後被削權 糧食儲備三分天下
因為權力過大,貪腐案件連發,國家發改委日前下發通知,對中儲糧進行分權,明確由國家糧食局、農發行、中儲糧三家共同監管國家儲備糧。收儲主導權一變三
中儲糧被削權
因為權力過大,貪腐案件連發,國家發改委日前下發通知,對中儲糧進行分權,明確由國家糧食局、農發行、中儲糧三家共同監管國家儲備糧。這種分權將有利於厘清各方權責,從而提高糧食收儲、保管的質量
南京財經大學糧食經濟研究院名譽院長李全根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這是在中儲糧近年來多次發生嚴重貪腐案件之後,國家層面探索新的糧食收購監管策略方法的具體實踐,「重點是對中儲糧進行分權,由以往的中儲糧一家主導,變為三家分權,共同監管。」
分權方式之一:收儲資金使用權由農發行進行金融監管。
《通知》明確了在中儲糧作為臨時收儲政策執行主體的前提下,2013年玉米、大豆臨儲收購資金貸款由中儲糧統貸統還,調整為由收儲企業分別向農業發展銀行貸款,中儲糧將不再總攬臨儲收儲資金的使用。農發行作為收購資金的審核發放和管理部門,將對企業貸款資格、資金運行和貸後檢查進行金融監管,而中儲糧總公司所屬企業及中儲糧租賃庫點,由中儲糧企業向農發行貸款。參與本次臨收儲任務的其他企業分別向農發行貸款。
分權方式之二:收儲庫點由國家糧食局、農發行、中儲糧三方確定。
經三方共同研究確定的收儲庫點名單須報國家糧食局、中儲糧和農發行備案,同時抄報省級人民政府。庫點名稱、地址和聯係電話將通過地方主要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在收購點做到糧食標準及質價政策上牆,並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監督。
在收購過程中,如果倉容不能滿足農民售糧需要、出現「賣糧難」情況,中儲糧分公司、省級糧食部門、農發行省級分行將共同研究租賃社會倉容方案。國家繼續支持在必要的情況下搭建露天儲糧設施,搭建方案由中儲糧分公司會同省級糧食部門、農發行省級分行共同制定,經中儲糧總公司審核報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後實施。
分權方式之三:由糧食部門對各收購主體進行行政監管。
中儲糧總公司作為執行主體,在做好直屬企業本庫和租賃庫點收購的同時,將積極會同糧食部門、農發行,嚴格按照與委托收儲企業簽訂的合同,指導好其他非中儲糧委托收儲企業的收購工作,並落實收購數量統計、保管費用、貸款利息撥付等責任。而糧食部門作為行政主管部門,將對各收購主體執行政策情況進行行政監管。
分權方式之四:臨儲糧的銷售采用網上公開競價由三方共同安排實施。
2013年收購的國家臨儲糧食,將由國家有關部門組織通過糧食批發市場或網上公開競價銷售。中儲糧分公司、省級糧食部門和農發行省級分行共同安排競價銷售標的、制定收儲庫點出庫計劃,並監督落實銷售出庫。
分權方式之五:對臨儲收購的巡檢監管由三方共同進行。
在本年度收購期間,中儲糧總公司將加強組織協調,加強與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溝通協調,會同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和農發行省級分行加大監督和巡查力度,及時解決收購中出現的問題,確保臨儲收購政策落實到位。
李全根認為,經國家糧食局、中儲糧和農發行三方共同確定,2013年秋糧收儲委托收儲企業數量為854個,涉及全國省市為數甚多,意味着監管局面複雜。李全根說,「三方監管本質上是對一家獨大的中儲糧進行分權,高層期望通過分權,杜絕頻頻發生的腐敗案件,增強監管力量,有效堵住漏洞。同時,也是對繼往收儲政策所產生的問題進行一次調整。」
打破既是運動員 又是裁判員舊格局
國家層面推動三家分權,在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副院長鄭風田看來,一個原因是中儲糧權力太大,連糧食管理部門也監管不了,甚至可以說是無人能夠有效監管,由此產生的弊端很大,導緻貪腐案件接連發生。
鄭風田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中儲糧的漏洞,可以稱其為「四害」:一為轉圈糧;二為擅自動用、壓級壓價、擡級擡價;三為違規拆借資金;四為小金庫。
受此「四害」困擾的中儲糧,曾經接連發生多起震驚全國的腐敗大案。為此,甚至還研究出台了《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員工違紀處分暫行辦法》。鄭風田說,「這些違紀處分辦法以往並非沒有,隻是在之前監管鬆懈、貪腐現象屢屢出現的情況下,未能有效發揮作用。」
「四害」中最為嚴重的是轉圈糧現象,為此,前國務院總理朱鎔基曾憤怒發聲:「我到安徽南陵縣去察看糧食倉庫,在我沒去之前糧庫都是空的,後來他們把一些糧站的糧都搬過來,擺得整整齊齊。連我都敢騙,真是膽大包天!」
更為「膽大包天」的轉圈糧大案發生在朱鎔基總理離任之後。2013年,中儲糧河南省分公司發生了震驚全國的貪腐大案。鄭風田說,「比如中儲糧河南分公司被查出窩案,利用國家托市糧收購政策,以空買空賣轉圈糧28億斤,騙取國家糧食資金7億多元,涉案人員達110人,舉國震驚。」
據不完全統計,自中儲糧成立至今,垂直管理體係下的中儲糧係統工作人員,因違紀、貪腐等問題被查辦的人員多達百餘人。尤其是一些大案要案,在中儲糧係統屢屢發生:
2011年,中儲糧河南分公司許昌直屬庫、安陽直屬庫、周口直屬庫發生多起貪腐以及工作人員攜款潛逃事件;
同年12月9日,中儲糧河南分公司原總經理李長軒被中央紀委調查;
2012年,江蘇省淮安市檢察機關查辦了中儲糧淮安直屬庫腐敗窩案;
2013年5月,國家審計署公布對中儲糧的審計報告,報告指出中儲糧在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執行國家政策、重大經濟決策事項、內部管理等方面存在重大問題。如2011年,中儲糧總公司財務部未經內部審批,在北京農村商業銀行等13家商業銀行開立定期存單,累計資金84.4億元……
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宏觀經濟室副主任李國祥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這是嚴重的內部私設小金庫現象,並且涉及數額巨大,說明中儲糧內部監管失靈。」
李國祥認為,自1998年全國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工作會議提出「政企分開,中央與地方的糧食權責明確劃分,糧食儲備和經營分開」的原則以來,應該說目前仍然沒有真正實現糧食儲備與監管的分離。李國祥說,「中儲糧屬國資委直管,其各個直屬庫基本免於糧食管理等部門的外部直接監管。作為國家糧食收儲執行主體的中儲糧,既是政策執行者,又有收儲監管權,運動員、裁判員兩者歸於一身,發生腐敗問題的幾率很大。」
分權探索糧食收儲新路
對中儲糧分權,是對以往國家儲備糧政策的相應調整。
從1998年開始,國家通過國債投資337億元,分三批建設了1100多個共計1000多億斤的高標準、現代化國家儲備庫,歸國家糧食主管部門管理。
李國祥告訴本報記者,在中儲糧2000年成立之前,主要由國家糧食主管部門承擔儲備糧收購工作。李國祥說,「這也有弊端,同樣是權力太大,導緻頻頻出現貪腐問題。不僅如此,調控糧食市場的方式和效果也被多方詬病,仍然有待改進。」
基於此背景,國家高層調整了相關政策,籌備中儲糧總公司。2000年,中儲糧總公司成立,由中央管理,具體負責中央儲備糧油的經營管理。成立當年,中儲糧接收並垂直管理原屬國家糧食管理部門管理的絕大部分庫點。截至2012年底,中儲糧已在全國設立24個分公司,人員、機構和業務覆蓋全國31個省、區、直轄市,另有全資或控股的二級子公司4家,總公司所屬的直屬庫達到338個。
據李國祥介紹,改革之後,國家成立中儲糧,地方糧食主管部門的權力被削弱,有些省市縣的糧食局完全撤掉,並到地方發改委裏的一個處室,或者單獨成立一個科室。級別上中儲糧和國家糧食局是平級,業務上資金、指標、人、財、物都集中在中儲糧一家,地方糧食主管部門沒有手段和方法去監管,甚至出現了糧食主管部門需要去「求着」中儲糧才能開展工作的情況。李國祥說,「中儲糧連續爆出腐敗大案,正是因為無法監管,現在看來這種改革也不太成功。此次三家分權監管,對於分散中儲糧權力過度集中是有好處的。」
南京財經大學糧食經濟研究院名譽院長李全根也認為,正是因為前兩次改革都未達到預期效果,目前由國家糧食主管部門、中儲糧、農發行三家分權、共同監管的政策,才會成為國家探索新的糧食政策的一條路。
這種三家分權的監管政策,是否適應中國目前的糧食安全戰略?李國祥認為,中儲糧、糧食局、農發行三者之間,包括和地方糧庫、民營的糧食企業之間的關係如何分工,現在還不是很清晰,將來還需要探索。李國祥說:「前不久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了中國糧食安全的新戰略 ,陸續實施以後,國家層面的糧食收儲有可能會減少。將來幾方關係如何協調,如中儲糧、糧食局、農發行三者之間如何定位,隻能是通過改革和探索,在此基礎上形成新的權責關係。」
李國祥認為,中國提出糧食安全新戰略,下一步是國家對相關政策的調整。「現在相關的政策調整還沒有完成,隻有在新的政策陸續公布後,收購主體職責協調和分工才可以明確。」(企業觀察報)
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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