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ris_2007 發表於 2014-9-15 21:26:00

泛民倘否決政改 振英:何來更民主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行政長官梁振英昨日警告,如泛民否決政改方案,必須向公眾交代。他亦質疑,為何泛民會認為現在由一千二百人選舉委員會產生的特首,會比普選的更民主。為何他們會認為否決了現在的方案,五年後香港會拿到一個更好的方案。《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昨日表示,如港人接受回歸的事實,接受香港的地位等於中央政府屬下一個直轄市,日後普選特首的提名門檻便有望降低。

梁振英昨日在港台節目《給香港的信》中點名針對泛民議員的質疑。他指香港大部分人都期待二○一七年可以一人一票選特首,但他知道這是一大挑戰,如「泛民」議員否決這改變,立法會內將不夠三分二議員支持,「人大常委會、特區政府及我自己、香港市民都已預備好,如普選方案被只有僅逾三分一議員否決,他們需要交代,為何現行由一千二百名選舉委員會選出來的特首,會比普選的特首更民主。更重要是,他們為何認為否決了現有方案,會令香港在五年後獲更好方案。」

他引用嶺南大學的民調,指如一七年的特首選舉是按人大常委會框架設計,仍有近六成受訪者願意投票,「有部分泛民議員稱他們會將原則置於民意前,我希望他們能重新考慮」。

梁振英又稱,有「犬儒」之人(Cynic)稱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沒有給香港「真普選」,「篩選」了泛民候選人。但他指,《基本法》在二十四年前已列明,普選產生的特首要先由提名委員會提名,不存在人大常委會提名程序增加「篩選」條件。而特首必須由中央政府委任,因此選特首的民主程序,不能與選舉市長比較,如果中央政府想篩走任何人,《基本法》已賦予中央不委任的權力。

他又重申,《中英聯合聲明》沒有給寫明香港要普選,是人大頒布《基本法》時,才給予香港普選。他又再提,人大常委會決定普選特首要有二至三個候選人,保證了特首不會自動當選,候選人間必然會有激烈競爭,「政治是可能的藝術,普選觸手可及,香港毋須原地踏步,不管步速如何,政改都應向前」。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昨日出席無綫電視節目《講清講楚》時表示,港人要思考,是走出普選第一步重要,還是堅持理想重要。她又指,如香港人接受「一國兩制」下,香港是中華人民和共國下面一個直轄市的話,日後的特首選舉門檻便不用這麼高。她不同意中央不信任香港主流民意的說法,「如果說中央對香港完全沒信心,也不是,但亦明白有一部分人是不了解一國兩制,或曲解一國兩制。這些人,所以門檻要高一點,就是不希望真的有這些事發生」。她相信提名委員會委員明白他們的職責,不只是要提名自己喜歡的人,也要為巿民考慮,要給市民選擇。但她預期,今次政改要達到共識,會比上次二○一○年政改更困難。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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