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外相:中日四原則不具約束力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日本外務大臣岸田文雄昨日上午在參議院外交防衞委員會公開表示,日前與中國政府達成的四項原則不具備法律效力。言下之意,日本政府可以隨時改變和廢棄。岸田文雄是在回答民主黨議員白真勛的質詢時作上述回答的。他說:「四項原則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文書。僅僅是日中之間針對現狀取得一致意見而滙總的東西,我們認為,它不具有國際約束力。」還透露,這四項原則是日本國安局局長谷內正太郎與中國國務委員楊潔篪之間達成的協議,文書上並沒有署名。
白真勛的追問:「如果說沒有約束力,是否意味着達成共識的四項原則也可以違反?」岸田文雄說:「沒有法律效力,但這是日中之間必須尊重的文件。」 岸田大臣周二也公開表示,在四項原則中,日本沒有承認釣魚島存在主權爭議。他的言論遭到中國駐日本大使館的批駁。中國政府認為,這四項原則是兩國政府達成的最高的政治互信,在外交與政治領域的效力,比同國際法。同時,也正因為達成了這四項原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才答應會見安倍晉三首相。
中日達成的四點原則共識包括:一、雙方確認將遵守中日四個政治文件的各項原則和精神,繼續發展中日戰略互惠關係。二、雙方本着正視歷史、面向未來的精神,就克服影響兩國關係政治障礙達成一些共識。三、雙方認識到圍繞釣魚島等東海海域近年來出現的緊張局勢存在不同主張,同意通過對話磋商防止局勢惡化,建立危機管控機制,避免發生不測事態。四、雙方同意利用各種渠道逐步重啓政治、外交和安全對話。
而在緬甸舉行的東亞峰會上,安倍說:「期待對有損和平與穩定的行為進行自我克制」不點名對中國加以制約。新華社報道,東亞峰會歡迎晚宴期間,安倍主動同李克強總理進行簡短交談。李克強強調,遵循中日之間四個政治文件精神是實現中日關係健康穩定發展的重要基礎。只有以史為鑒,才能更好地面向未來。安倍表示,日本願意按照最近雙方達成的有關四點原則共識,正視歷史,基於共同利益發展日中戰略互惠關係,推進兩國經貿等領域合作。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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