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ris_2007 發表於 2014-12-18 11:16:17

捍衞名譽權 孔慶東敗訴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因認為南京電視台主持人吳曉平的評論侵害了自己的名譽權,北京大學教授孔慶東將吳曉平起訴至法院,要求判令吳曉平及南京廣播電視台賠禮道歉並賠償其經濟損失二十萬元人民幣。北京市海淀區法院日前一審判決駁回孔慶東全部訴訟請求。

吳曉平在《聽我韶韶》欄目中,就涉及孔慶東的一宗事件進行了評論。孔慶東指控吳曉平侵權的語言為兩處,一是「他今天之所以在全國有一些名氣,完全是靠罵人罵出來的」,二是「所以老吳今天第一個耳朵想掛甚麼呢?教授還是野獸,到底是教授還是野獸?」

法院認為,孔慶東係北大教授,有一定社會知名度,近年來因罵人事件亦引發不少爭議,甚至形成公共事件,應屬社會公眾人物之列。基於公共利益的考慮,應允許相關公眾對公眾人物的行為提出合理的質疑、指責甚至刺耳的批評。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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