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激戰檢武器 示威者有備而戰
元朗警區分區指揮官韋華高展示檢獲的洗衣機掩蓋製成的盾牌。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兩個團體前日在元朗發起第三場反水貨客行動,卻與居民及警方爆發多場埋身肉搏及搶犯激戰,有十名警員受傷,警方果斷執法施放二十一次「胡椒噴霧」鎮壓,拘捕三十八人,搜獲大批具殺傷力武器,包括「辣油噴霧」、摺刀、自製警棍及盾牌等,似是有備而來,絕非和平示威;警方決心打擊滋事者氣燄,大部分涉案者不准保釋,當中十二人已被落案起訴,今日提堂。
警方前日在「光復元朗」活動中拘捕三十八名男女,當中十二人被落案控以相關罪名,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另兩人獲准保釋,其餘仍被扣留調查。被捕各人分別涉及藏有攻擊性武器、襲警、妨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及普通襲擊等罪行。
據悉,絕大部分涉案人士來自全港各區,並非元朗區居民,不排除有人伺機進行激烈暴力行為,當中不乏曾參與去年「佔中」行動。至於被捕者僅有數人居住元朗區,顯示當地居民相當克制。
元朗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魏志崇表示,兩個團體前日在元朗市中心遊行後,分別在壽富街及元朗大馬路與圍觀者對罵衝突,更走出馬路影響交通,令十多條巴士綫改道,滋擾途人及商鋪,警方要保障公共安全及秩序,採取果斷的最低武力措施,以阻止違法暴力行為。
警方先後使用二十一次胡椒噴霧,並出動警棍制止及拘捕有關人士,先後拘捕三十八人,並在他們身上檢出不同的攻擊性武器,顯示他們並非和平示威,而是準備有暴力行為。
起出的大批攻擊性武器,包括有自製「辣油噴霧」合共六支,其中一支為大型裝,以一個四百毫升膠樽,裝上一個花灑噴嘴製成,內裝有大半樽辣椒油;另五支則將辣油注入五十毫升的噴霧樽內,攜帶方便。
另有一柄二十公分長彈弓摺刀,兩柄鎅刀,一支長四十公分的自製警棍,一支伸縮相機單腳腳架,一支螺絲批、一支裝有火酒的易燃液體玻璃樽、一包硫磺粉,及以洗衣機鐵蓋及燒烤鐵絲網製作的兩個盾牌。
魏志崇稱,警方在制止暴力衝突時有十名警務人員受傷,其中七人須送院治理,警方會翻看警員拍攝片段及向傳媒索取有關片段作進一步調查,不排除再有拘捕行動。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指出,遊行人士帶備大批攻擊武器,顯示有心製造流血事件,警方對他們絕不能容忍,作出速捕速檢控是正確做法。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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