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大學生組走私氣槍集團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一批內地大學生組成走私「軍火」集團,去年中開始從網上招徠買家,再穿梭中港採購氣槍,並自行當水貨客運返深圳轉售牟利;深圳公安追查多時,日前採取行動搜查多處地方,將集團一網打盡,搜出七枝違法氣槍、三把匕首及九枚煙霧彈等武器,一名女大學生被捕嚎哭求饒,稱聲不知攜氣槍入境是犯法。多名內地大學生當水貨客走私氣槍,遭深圳公安一網成擒。據悉,涉案的一批氣槍,在港可合法持有和買賣,但內地對「仿真槍」管制甚嚴,根據二○一○年底公布的《公安機關涉案槍支彈藥性能鑑定工作規定》,對於不能發射製式彈藥的非製式槍支,若所發射彈藥的槍口比動能,每平方厘米大於或等於一點八焦耳時,一律認定為槍支,因此走私氣槍,等同走私「軍火」。
深圳公安於去年五月接報,稱有人從境外走私槍支到內地販賣,調查下發現有人成立公司,從網上販賣氣槍,當接到定單後,即派人到香港商店購買,之後將氣槍拆件,分開放入行李,每人每次攜帶兩支氣槍過關,再從深圳速遞予客戶。
由於集團有多人涉案,公安為一網打盡,先鎖定目標疑人的住處和行蹤,至日前採取行動,兵分多路掩至各人的寓所、公司和口岸,將包括姓付青年在內的多名成員悉數拘捕,行動中起獲七枝被內地法例認定為槍支的氣槍,包括四枝長槍、三枝短槍、三把匕首、九枚煙霧彈、三樽氣瓶和大批鋼彈、BB彈、玻璃彈。
公安盤查後揭發被捕者俱為大學生,每轉售一枝短槍可獲利五百元人民幣,長槍更可賺取一千二百元。被捕者包括一名女生,她落口供時不斷哭泣,其後求饒稱,不知道攜帶氣槍入境是犯法。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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