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色通緝令二號犯 李華波被遣返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潛逃新加坡四年之久的江西省貪官李華波,昨天被遣返回中國,隨即被押解回江西。在中國上月發布的百名外逃人員紅色通緝令上,涉嫌貪污近億元(人民幣,下同)的李華波,排在第二號的位置。曾任江西鄱陽縣財政局經建股股長的李華波,也是紅色通緝令上第二個被逮捕的外逃貪官。上月底,通緝令上的原中國經開信託投資公司上海營業部總經理戴學民,持外國護照潛回國內時,被警方緝拿歸案。
昨天下午三時半,從新加坡飛來的CA976航班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降落,兩名中國警察押着李華波走下飛機。隨後在機場大樓內,檢察人員對李華波進行簡短偵訊,向其宣讀逮捕決定書。
「終於回國了,感到踏實了。」李華波對人民網說,「出逃這四年,我一直惶恐不安,夜不能寐......去年我父親逝世,我也沒能回來盡孝......我對自己犯下的罪行供認不諱,願意回國接受調查,早日交代清楚自己的罪行。」
李華波涉嫌貪污九千四百萬元,將其中近三千萬元轉至新加坡,其餘款項用於賭博、消費等,於二○○一年一月外逃。
因中星沒有引渡條約,中方採取向星洲提供證據,由星洲起訴李華波,並以「不誠實接受偷竊財產罪」對其判刑十五個月。李昨天刑滿出獄即被遣返。
星島日報
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