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首創個人資金自由行
限投實業 不准炒股炒樓【明報專訊】遠至迪拜、近至海南島及本港,內地溫州炒房團可謂遐邇聞名。與其上萬億人民幣的「溫州水」四處流竄,不如將之納入正軌有序「排洪」,浙江省政府決定放寬溫州人以「個人身分」,在包括香港在內的海外市場進行直接投資,成為內地首個允許個人資金「自由行」的省市,但方案定明只准投資實業,不准炒股炒樓,然而,有經濟師認為,資金一旦流出內地,當局將難以控制個人是否涉及炒賣股樓。有關開展《溫州市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方案》的工作,已經獲浙江省政府批准實施,並由溫州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下稱:溫外經貿局)以2011年1號文件的形式發布,方案允許擁有溫州戶籍的18歲以上溫州人,以個人身分申請直接投資在包括香港在內的海外市場,單項投資額上限是300萬美元(折合約2340萬港元),以及,每年不同項目的個人投資總額,不准超過2億美元(折合約15.6億港元) ,同時,多個投資者共同投資一項境外投資,額度不超過1000萬美元(見表)。
分析﹕難以控制炒股樓除了個人以及單項投資設有上限外,方案同時限制「溫州水」炒樓、炒股,訂明能源、礦產類以及設立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的投資項目將不予受理,投資範疇限制為非金融企業。所謂的「特殊目的公司」,是指企業為實現實際擁有內地公司權益,在境外上市而控制的境外公司。對於溫州「排洪」,有經濟師認為,以游資豐盈的溫州作為試點,做法合理。
「之所以在溫州試點,估計是因為溫州流動資金最多,國家期望引導外匯流向海外,溫州將起到示範作用,其他地區勢必逐步開放。」中信銀行國際首席經濟師廖群接受本報查詢時指出,由於內地目前最嚴峻的問題之一是通脹問題,將部分資金導出,避免擾亂國內市場是合乎常理的。
問到內地個人投資者是否可利用有關渠道,在香港買樓以及投資股票時?廖群指出,所謂直接投資自然不包括股票等證券市場投資,然而資金一旦流出,國家將難以控制,很可能部分資金不按計劃投放到企業,而是流入股市、樓市內。
目前國家規定內地每人每年只有5萬美元(折合39萬港元)的外匯兌換額,溫州外經貿局在1號文件中,特別指出溫州市的實際情况,強調溫州人一直有透過非規範渠道獲取外匯在境外進行投資,因此放寬限制反而有助建立規範化的個人境外投資渠道。
助規範地下投資溫州中小企業促進會會長周德文亦向本報表示,溫州人多通過地下錢莊或者境外親朋好友得以在境外買樓置業,他歡迎有關試點方案,指出溫州有8000億至1萬億的人民幣流動資本,該方案便於這筆巨資更方便地投向海外。
被問及方案是否將便利溫州人炒樓?周德文認為有一定難度:「每筆投資都會有嚴格審批,相信炒作投機者利用此渠道有一定困難。但若溫州人在境外開設工廠,購置企業土地和房產是無可厚非的,相信能受惠於新政策。」
(明報記者李鴻彥、顧冷冰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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