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追討170萬 女弟子稱包養費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內地知名法律專家、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起訴其學生、女律師梁蔓麗歸還一百七十萬元借款案,上周六在北京開庭。梁蔓麗對本報表示,這筆錢是洪道德和她拍拖時送給她的生活費,她已向大學舉報洪玩弄女性、對她始亂終棄。梁的舉報學校已調查,結論是「沒有證據」。洪道德起訴梁蔓麗歸還借款案上周六在海淀區法院開庭,因原告提出需就被告提交的音頻證據進行鑒定,法官裁定休庭,預計下月底再審。
「我因為病了沒有出庭,我的律師當庭提交幾組證據,是有關我和洪道德在一起的音頻、照片,以證明我們的關係並非簡單的師生關係,一百七十萬元也不是借款,而是洪道德送給我的生活費。」梁蔓麗對本報說。
梁蔓麗還證實,她今年一月給政法大學送去一封舉報信,舉報洪道德包養情婦、玩弄女性,並存在其他違法亂紀的嫌疑,學校紀檢官員接信後對她說「需要調查」,但至今沒有回覆她。
梁的舉報信稱,她與洪道德二○○五年在一個司法輔導班上認識,當時洪是老師,她是學生,洪道德有一天強行和她發生性關係,又苦求她,二人於是確立戀人關係並住在一起,洪向她承諾:「我一年收入幾百萬,我供養你,讓你享受高品質的生活……」她多次催婚,但洪總是推託。
前年某一天,一個自稱姓孫的女人突然致電梁蔓麗,說她和洪道德已生育一個女孩,請求梁退出,成全他們。
梁蔓麗表示,她找到洪理論,洪堅決要求分手,「更威脅說他為包養我花了一百多萬,要求我把他在我身上花的錢都還給他。」
「沒有跟她在一起生活過一天,哪來的生活費?」洪道德對本報說,「她在庭上新提出的證據,只有一個音頻證明我們在一起,但真實性存疑,所以要鑒定。」
據洪道德在庭上訴稱,他和梁蔓麗認識兩年後,梁以事業發展為由向他借錢,他在五年間共六次向梁轉款,但約定期滿後,梁至今也沒有還錢,所以只能打官司。
至於梁蔓麗的舉報,洪道德稱,學校調查已經結束,結果是舉報內容「沒有證據」。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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