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遞9萬簽名反外傭居港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就外傭居港權司法覆核案,多個月來社會各界已透過簽名及遊行,表達對政府一旦敗訴所引起的連串民生問題的關注。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鑑林、民建聯副主席張國鈞及青年民建聯主席周浩鼎與多位區議員,約30多人昨日帶同於全港各地收集到的91,290個反對外籍家傭擁有香港永久性居留權的簽名,於中區政府合署外發起請願行動,表達普羅大眾對外傭一旦勝訴所引發的社會問題的擔憂。民建聯促請政府盡快就法庭可能作出的判決制訂相關應變方案,減輕案件對本港所造成的負面影響。同時政府應廣泛宣傳有關應變方案,讓市民了解政府的對策,釋除市民的憂慮。民建聯於全港收集到92,346個市民簽名表達對外傭居港權案的意見,當中有91,920個簽名表示反對外傭擁有永久取港權,佔所有簽名99.5%,反映普羅市民對外傭一旦成功獲得居港權的擔憂。他們昨日發起請願活動,反映市民訴求。
請願結束後,陳鑑林、張國鈞及周浩鼎與多位區議員就向政府代表,遞交致送保安局局長李少光的公開信以及逾9萬名市民簽名,並陸續和平散去。
陳鑑林指釋法有基礎陳鑑林表示,社會上的聲音都希望尋求人大釋法解決問題:「社會上好多聲音,覺得政府要促請人大進行釋法。而釋法亦是有根有據,因基本法制定初期,曾就外傭工作期留港不可列入通常居港時期作討論,(釋法)是有基礎的。」
外傭湧至港負擔沉重民建聯遞交保安局局長李少光的公開信就指,不少市民關注政府一旦敗訴,享有本港居留權的人數將大幅增加,將對本港經濟,及教育、醫療、公屋等社會福利造成壓力,甚至影響日後長遠的人口政策,令本港負擔沉重。民建聯又認為,《基本法》、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解釋及《入境條例》都清楚表明透過輸入勞工計劃來港的外籍勞工,不符合《基本法》第24(4)條有關取得本港永久性居留權的規定。故即使外傭在港工作超過7年或以上,都不符合在港「通常居住」的定義,故不具有申請居港權的資格。
http://paper.wenweipo.com/2011/09/26/HK110926002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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