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ris_2007 發表於 2015-11-20 12:04:00

信置嘉里聯手 阻星光大道擴建


嘉里建設及信和置業旗下物業九龍香格里拉酒店(左)及尖沙嘴中心(右),受優化及擴建星光大道計畫影響景觀,兩大發展商興訟冀叫停工程。

【星島日報報道】兩大發展商信和置業及嘉里建設日前罕有攜手入稟高等法院提呈司法覆核,挑戰城規會於今年八月二十一日,在沒有公開「招標」及收到逾三百份公眾反對意見下,有條件通過由康文署及新世界發展提出「優化及擴建星光大道計畫」之規劃許可決定,屬程序不公和違反公眾合理期望,令兩公司旗下的尖沙嘴中心及九龍香格里拉酒店直接受影響,要求法庭推翻城規會決定,以及頒下臨時命令暫緩有關計畫。

新世界發展、城規會及康文署發言人昨均回應稱,由於有關「優化及擴建星光大道計畫」規劃申請已進入司法程序,現階段不宜作出評論。兩名申請人分別為信和置業有限公司主席黃志祥名下、經營尖沙嘴中心的公司Murdoch Investments Inc. 以及由嘉理建設持有的香格里拉酒店(九龍)有限公司,申請人要求法庭推翻城規會決定,及頒下臨時命令暫緩有關計畫,直至司法覆核案得出結論為止。

城規會於入稟狀中被列作建議答辯人,而合作擴建星光大道的新世界發展有限公司旗下的持續基金有限公司及康文署署長,被列作為本案有關人士。申請人於入稟狀指,兩公司名下尖沙嘴中心及九龍香格里拉酒店坐落於梳士巴利道,其座標直接面向尖沙嘴海濱長廊及維多利亞港,擴建星光大道計畫將對它們造成直接影響。

是次司法覆核主要理據包括城規會非法越權,向康文署及新世界發展批出「有條件」規劃許可、又指擴建計畫違反「休憩用地」的規劃原則、城規會沒有考慮擴建星光大道後的交通流量、景觀、空間等問題,以及城規會程序不公和違反公眾合理期望。

入稟狀詳細指出,優化海濱計畫旨在綠化及讓公眾及遊人享有更多綠蔭空間及座位設施,但有關人士所提交的計畫書當中,卻省略多項重要議題。當中包括重點景區「遊玩區」的建築資料、新建築物將收窄海濱長廊的行人道闊度問題、計畫導致損失多達一百六十七棵樹木、喜慶節日的人流量影響等核心問題。

但城規會在處理有關申請時卻超越賦予權限,根據城規會指引,城規會只獲授權批准或否決規劃申請的許可,規劃署則負責審閱計畫具體詳細內容,然而城規會擅自「開出條件」,規定若「遊玩區」一帶的行人道闊度符合七點五米闊度,便給予有關人士通過有關申請。

有成員甚至主席早前於會議上,曾就上述重要細節提出質詢,但城規會在沒有處理該些問題下通過申請,僅以建議的方式去處理,惟有關建議缺乏法定約束力,城規會批准申請後,康文署及新世界可不作出任何跟進,而事實上,康文署於上月十三日曾向申請人表示,目前沒有計畫修改優化海濱長廊計畫建議書。

入稟狀續指,城規會在處理有關申請時被誤導,現時計畫的新起建築物並非符合「休憩用地」的規劃原則。另外,城規會沒有採取合理步驟去考慮有關交通流量、景觀、空間等重要問題。有關景觀影響報告亦無交代尖沙嘴中心及九龍香格里拉酒店的景觀受計畫影響。

入稟狀又指,城規會批出規劃許可前,沒有向公眾人士披露計畫的資料,包括環境、噪音、水質等評估報告,及康文署及新世界發展就運輸署、規劃署及環保署的質詢所作出回應,令公眾知情權被剝削,違反城市規劃條例,是程序不公及違反公眾合理期望。城規會一般於一周前須向委員會提交所有文件,惟都會規劃小組委員會僅於會議三天前才接受大量文件,當中包含三百二十八份公眾反對意見書,質疑城規會根本未有足夠機會閱讀公眾意見書。案件編號:憲法及行政訴訟二二二──二○一五。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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