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例》明二讀 400警嚴陣以待
有團體昨日到政府總部示威,反對「網絡廿三條」。
【星島日報報道】被網民戲謔為「網絡廿三條」的《二○一四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明天將在立法會恢復二讀。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昨天就黃毓民個人提出九百零三項修正案,大幅刪除其中八百六十一條,只餘下四十二項實質修訂可以提出。曾鈺成強調,並非「提早剪布」,並估計可能要在新年過後才能完成審議。警方已接到通知,有逾千人會到立法會示威,警方將出動港島總區應變大隊最少四百人,預防衝擊立法會。
消息人士透露,目前已有一個民間組織通知警方,將在明日至周五,及隨後相關會期,在立法會示威區集會,預計有千人出席,據悉警方不排除屆時有其他團體或人士會參與,暫時評估以正常情況部署,將出動港島總區應變大隊最少四百人,包括PTU、CID、搜證隊、拍攝隊、傳媒聯絡隊等,主力負責維持立法會外圍的治安秩序,但不會預先在立法會內駐警,將會按立法會的需要提供協助。
據了解,屆時極大可能出現叫囂場面,暫時未料有太激烈行為,如果出現「掟野」等行為,在場的立法會保安人員會先勸阻,如無效會向警方求助,由於會場只開放至晚上十一時,翌日再續,倘示威者留守,相信立法會保安人員會勸喻離開,如遇反抗,阻礙職務進行,甚至引致有人受傷,保安人員會找警方協助,至於深夜是否必須「清場」,由立法會自行決定。如果在場警員目睹有違法行為發生,便主動執法,消息人士強調,會密切留意事態發展及注視網上訊息,再調整部署,或再增人手應對。
曾鈺成昨日公布他就版權修例修訂的裁決。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審議委員會主席陳鑑林,代表委員會提出的十二條修正案,當中包括三名泛民議員提出的三項修正案,經裁決後有十條修正案獲批。而被裁定超出法案範圍的,為公民黨郭榮鏗提出,把「豁免凌駕合約條款」(Contract Override)納入草案,禁止私人合約凌駕法例豁免的修訂,保障二次創作者。
黃毓民提出的九百零三項修訂,有八百二十三項為修改文字、格式或標點的修訂。曾鈺成指,過往雖然曾容許修改條例行文的修正案,但今次是首次有議員對二法案提出如此大量的行文修正案,版權修訂條例有九十六項條文,但議員提出八百多項的行文修訂,要逐修研究如何改善語文,相信要花大量時間,而不達致任何實際目的,他裁定修正案為瑣屑無聊,不可提出。
另外八十項有實質意義的修訂,曾鈺成最終批出四十二項修正案。即陳鑑林連同黃毓民提出的修訂,明天會議要處理五十二項修正案。曾鈺成表示,裁決嚴格按照《議事規則》,並非為迴避拉布。
他預計會以本周和下周兩次立法會會議審議草案,目前考慮剪布問題是言之尚早,不過假如認為議員發言重覆審議時間過長,亦會考慮終止議員發言,但他強調,自己沒有訂下死綫,要在下周會議完成審議,若未能在下周完成,就要待新年假期回來後的大會,繼續審議。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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