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瑤控于正抄襲 終審判賠償500萬
【星島日報報道】「原創精神勝利了!」台灣作家瓊瑤起訴大陸編劇于正侵權一案昨日作出終審判決,法院駁回于正等被告的上訴請求,維持原判,五名被告須共賠償五百萬元人民幣,于正須向瓊瑤公開道歉。瓊瑤去年四月通過微博發表長文向廣電總局舉報于正的《宮鎖連城》,多處劇情抄襲自己原創的《梅花烙》,後委託律師控告。該案去年十二月一審判決,判于正侵權,要求其致歉,並與其他四名被告連帶賠償原告五百萬元人民幣,同時出品單位應立即停止發行傳播《宮鎖連城》。後經被告方上訴。
經過十九個月的訴訟歷程,瓊瑤二審勝訴。其代理律師稱,「知識產權勝利了!原創精神勝利了!」瓊瑤在微博稱勝訴「是一次歷史性、標竿性的宣判,對保護原創,意義深遠而偉大」。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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