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戰爭時期的國民黨軍武器裝備類型與編制
一. 解放戰爭時期的國民黨軍武器裝備類型與編制,在解放戰爭時期,國民黨武器裝備由以下幾種類型組成。日械,美械,國械,並非象有些人所說的“國軍的裝備有全美械、半美械和雜牌裝備三類”。美械可分為全美械、半美械二類,當時的美械師的正式名稱為美械輕裝備師,師應轄步兵三團,炮兵兩營(榴彈炮、山炮各一營)及工兵、輜重各一營、特務連、搜索連、衛生隊、軍樂隊、無線電隊、軍醫院各一,每團步兵三營、迫擊炮、戰防炮各一連、特務排、衛生隊各一﹔營轄3個步兵連與1個機炮連,每個師應裝備有衝鋒槍約1080支,卡賓槍約540支,步槍約4500支(新一軍、新六軍每師有步槍7000餘支),重機槍72挺,輕機槍約270餘挺,六零迫擊炮約170門,八一迫擊炮約36門,山炮12門,榴彈炮12門。但這衹裝備了新編22師與新編38師,而後,因為運輸困難與為了適應複雜地形起見,新編30師、14師、50師把炮兵改為一營(山炮營),新編22師與新編38師則因為原準備將第8師空運印緬,但未去。出現了兩個師瓜分三個師的裝備的情況,新編22師因而轄有2個炮兵營,新編38師則轄3個炮兵營﹔新編38師即使在解放戰爭中被殲兩個團後,通過將庫存的武器補充後,仍能達到團有迫擊炮12門與戰防炮8門,營有8挺重機槍與4具火箭筒,連有六零炮6門,班有1挺輕機槍與2支衝鋒槍的水平。因此、駐印軍的各師(後編成了新1軍和新6軍)是國民黨裝備最精良的部隊。
而因為運輸上的原因,國內的30個全美械師的武器則是三個師衹給了兩個師的美式裝備,由軍內自行調整,因此、當時的國內美械部隊都沒有達到美械輕裝備師的編制水準,即使是整編11師與第5軍這樣的國民黨主力部隊也有美日裝備混裝的現象。當時國內各美械軍的編制為:每軍一個榴彈炮營,每營配備105榴彈炮12門﹔每師一個山炮營,每營配備75山炮12門﹔每團一個戰防炮連,配備戰防炮4門,每營一個迫擊炮排,配備81迫擊炮兩門﹔每營一個火箭筒排,配備“伯楚克”火箭筒兩具﹔每個步兵連配有輕機槍9挺,“湯姆森”手提機槍18挺,60迫擊炮六門(每排兩門)及火焰噴射器1個。每個軍部和師部配備設備完善的野戰醫院一所。自軍師至每個營連都配有完善的通訊設備,包括有線電話和無線電報話兩用機。其他還有工兵器材和運輸工具。但整編74師為全美械裝備部隊,在孟良崮戰役中被殲後,則繳獲山炮28門,戰防炮14門,迫擊炮52門,60炮183門,火焰噴射器11具,火箭筒43個,擲彈筒18個,槍榴彈筒43個,各種機槍3468挺(湯姆森式1210支,加拿大衝鋒式1272支),步槍6977支,戰防槍1挺,卡賓槍4支,手槍365支,與美械部隊之編制大為不符。
而半美械裝備部隊則是蔣介石為了安撫原定在第二期中裝備美械的地方實力派部隊,除了拿出了第二期的3個師的裝備,又把原來的30個師的預備裝備拿出組建設立的。其裝備編制並不是所謂的“輕武器是美制,火炮仍舊是小山野,”而是步槍、輕機槍與82迫擊炮為國械裝備,而重機槍、衝鋒槍、六零炮與戰防炮、山炮、火箭筒,火焰噴射器為美械,軍(整編師)所轄的炮兵營則為日式野炮。另外,青年軍雖然也是美械輕裝備師編制,但它是在1944年下半年組建的,原來也不列在美械裝備名單上。因此,它的美械輕裝備也是從原來的30個師的預備裝備中拿出的。
在抗戰結束後,國民黨軍又接收了侵華日軍100多萬人的武器裝備,組建了日械部隊,其編制也可分為兩種:1、日械裝備、為全部日式裝備,編制為軍(整編師)有日式野炮營1個,師(旅)有1個日式山炮營,團有迫擊炮與步兵炮(有的為37mm速射炮)各一連,營有6挺重機槍,連有9挺輕機槍與6個日式擲彈筒。2,日美混合械,編制與日械同,但補充了衝鋒槍、火箭筒,火焰噴射器,並將步兵炮與擲彈筒改換為六零炮與戰防炮。
此外、還有國械編制,所謂的國械編制細分起來也可分為兩種:1、純粹的國械編制,其編制與日械裝備同,衹是步槍為中正式步槍,輕機槍為捷克式,重機槍為馬克沁,迫擊炮為六零炮與國產82迫擊炮,此外,還有美式衝鋒槍、火箭筒等,而在重武器方面,由於在抗戰中,國民黨沒有生產過一門山炮以上的火炮,因此,炮兵都是日式火炮(至少在48年以前),2、雜械,以使用抗戰之前與之中進口的英、德、蘇及捷克式武器和土制槍械為主,無統一的編制。
雖說有以上的編制,但實際情況仍十分復雜,如定陶之戰時的整編第3師,有人說其是美械裝備,而有的則說不是,其實、在國民黨軍的編制序列中,整編第3師是國械裝備編制,但因為整3師師長劉錫田是顧祝同的外甥,因此以補充損耗的名義撥給了整3師大批美械裝備。再如,整編83師,為半美械裝備編制,但團所轄的戰防炮則變成了步兵炮,六零炮由每連6門變成了4門。此外、還有青年軍部隊,為美械輕裝備師編制,輕武器雖是美制,但大炮以迫擊炮代替,戰防炮換成了戰防槍,另外在通訊,工兵與輜重器材上多有短缺,而在203、205、207、208師擴編為31、6、57、87軍後,輕武器半數以上為美式,重武器則多為日式山野炮。
35軍、原為雜械裝備,在抗戰初期使用晉制槍械,後在抗戰勝利後,蔣介石補充了一批蘇制裝備,在傅作義入主北平後,將35軍改為美械裝備,但是、因裝備不足,美械重武器幾乎沒有補充,而在輕裝備中還擁有蘇式步機槍。而胡宗南部的整1師與90師,雖為半美械裝備編制,但每旅原應有的一個美式山炮營(12門山炮),,但是卻衹裝備了4-6門。而且原來應當用卡車拖曳,但卻用騾馬。而到戰爭的後期,一方面由於日式裝備的損耗,另一方面,某些美式輕裝備(如六零炮)及其彈葯已能自行生產,因此,國民黨軍的美式裝備劇增,幾乎所有的國械與日械軍(師)均裝備了不少美械﹔所以解放軍以為所遭遇的都是美械部隊。
二、國民黨軍的武器裝備來源,
日械是在抗戰結束後,國民黨軍接收了侵華日軍100多萬人的武器裝備所得到的,而國械除了一部分是自行生產的外,還有一部分是抗戰之前與之中進口的英、德、蘇及捷克式武器和土制槍械﹔在這裏、我要著重說一下美械的來源。
這要從抗戰時期美國向國民黨軍提供美援說起,在1942年,美國向國民黨提供美援時,蔣介石向美國一幵口就要求美國向其提供100個師的武器裝備,美國則答應提供60個師的美式裝備,分為兩期,第一期為30個師,時間為打通滇緬路之前,待打通滇緬路之後再提供第二期的30個師,而後在開羅會議上,蔣向羅斯福要求將提供的裝備增加為三期計90個師,羅斯福答應了。因此,從1942年底幵始,美國開始裝備國民黨軍,第一期提供的裝備為國內的30個師與駐印軍6個師,共計36個師,而在打通滇緬路之後,一方面因為蔣介石趕走了史迪威,另一方面,美國因得到了蘇聯出兵的承諾,認為不必從中國大陸進軍日本,因此,第二期衹給了3個師的裝備。其他的全給了印度。因此,國民黨在抗戰時衹獲得了39個美械師的裝備援助。在抗戰期間,國民黨用這批裝備共裝備了13個全美械軍-新1軍、新6軍、2軍、5軍、8軍、13軍、18軍、53軍、54軍、71軍、73軍、74軍、94軍,4個半美械化軍-46軍、52軍、60軍、62軍。
到了抗戰勝利之後,國民黨又得到了大量美軍剩餘物資,在此、我要說明一下,匪賊鷗等人說的“此時美國人沒有了武裝國民黨軍的熱情,把在印度的300多輛坦克和大量物資移交給了英印軍”這種說法是不對的。那是將昆明毀械事件與第二期衹給了國民黨軍3個師的裝備,把其他的武器給了印度的事混淆在一起了。所謂的“昆明毀械事件”是因為美國要求蔣介石:去接收東北的軍隊必須是由美國訓練並提供裝備的遠征軍。蔣因為顧忌蘇聯不敢答應,美軍即停止武裝國民黨軍,將美國貯藏在昆明地區的一部分武器裝備毀壞,並宣布將不幫助國民黨軍運兵到華北與京滬,將未運至中國的美援武器交予他國等。在此壓力下、蔣不得不低頭讓步,美國除了將其在中國的大批武器裝備與各種器材移交國民黨,並幫助國民黨軍運兵到華北與京滬外,還允諾以廢鐵的價格將貯藏於印緬未運至中國的美援武器出售給國民黨。而後自日本投降之日至1946年7月止,美國援華物資價值7億8千多萬美元,超過了抗戰時期的美國援華物資之價值。
現將其中的可用於軍用之部分列出(不完全):原定的39個美械師在抗戰結束前衹運到了33個師,補足。以廢鐵的價格購買了一批貯藏於印緬地區的美械裝備與物資,計有價值6800萬美元的車輛(1.5萬輛汽車)及價值5000萬美元的軍火(內有100余輛M3A3),自1945年11月10日起將美國駐華空軍的物資移交給國民黨,移贈飛機200餘架,大批航空器材(僅在昆明一地就有上萬噸),另外尚有機場警衛需要的地面武器彈葯,大約有4000噸輕式武器及彈葯。到1946年5月,先後向國民黨軍提供了700餘架飛機,以幫助國民黨軍建立8又1/3大隊空軍。1946年2月1日,自加爾各答海運至滬機械,車輛及紡織品3萬噸,計2500萬美元,內有3噸卡車5700輛,紡織品(主要為軍用服裝)500萬美元,1946年3月19日,提供1億美元剩餘物資,內有4000萬美元之船艦(登陸艦艇),軍用乾糧4.5萬噸及大批醫葯品,1946年5月27日,贈送國民黨海軍271艘艦艇等,同時魏德邁代表美國答應國民黨,在國共和談成功,中國軍隊統一後,再給予中國50個師的美械裝備-10個重裝備師(相當於美國師),40個美械輕裝備師。但這個時期的美國武器援助多集中於海空軍與後勤方面,陸軍不太多。
同時因為在抗戰時美軍駐防在華,所需要用錢的地方,由華方統一墊付法幣,地方供應的生活物資,也先由國民黨政府統一墊付法幣,另外美軍在華駐紮的幾個機場也由華方出人出錢修建。當時,國民黨方面主張以官定的美元與法幣的外匯牌價支付美元。到戰爭結束時,這筆費用按官方外匯牌價結算總值應為9億美元。但美國人不幹,認為官定牌價和黑市牌價相差太大,堅持要以黑市牌價付給。為此、在1944年底,國民黨行政院長兼財政部長孔祥熙與美國財政部長摩根索為此爭執不下。而後由於美國羅斯福的干預下,以先付1億多美元的現款,而其餘的到戰爭結束時再議。而到到戰爭結束後,雙方達成妥協,以官定牌價和黑市牌價的中間價付款,計5億美元,扣除已付的1億多美元及在美國進修的學生用費等外,這筆錢尚有3億美元,就以這筆應付款項沖抵美軍戰爭剩餘物資十三億美元。而這批戰爭剩余物資並不全是武器彈葯,其中的可用於作戰的軍用物資約有6億美元,而其他的物資則有幾千張病床,大量的繃帶,鋼盔,鐵絲網、葯品、軍用食品,軍用服裝,軍用船衹,大批防毒面具,飛機零部件與各種航空器材,其中不少是舊的,快要過期的,已損壞了的。美國計算給國民黨的援助為45億美元,中共則認為有59億多美元,其中的差價主要是指這批物資。另外、在1946年的6月,美國又以1.75億美元的代價將存放在太平洋各島的約價值8.25億美元的“剩餘物資”售給國民黨。在這批物資中,有醫療器材,葯品,軍用食品,幾百艘登陸艇,各種機械與零部件,汽車,油料,服裝等,但沒有武器彈葯。
大致來說,在內戰爆發前,國民黨軍的裝備較為充實,部分美械裝備部隊甚至稱得上較為精良﹔而且倉庫內還儲存著大批更換下來的武器裝備。正因為如此、馬歇爾才會在調停失敗後於1946年7月29日對國民黨軍實施“武器禁運”.是因為他知道這對國民黨軍不會造成很大的影響。美國當時擔心的是:由於長期的內戰,而使國民黨的財政狀況惡化,從而引發惡性通貨膨脹,並進而導致國民黨的經濟崩潰。
而在內戰爆發後、出乎美蔣意料之外的是,國民黨軍竟連戰連敗,因此,美國在1947年5月26日撤銷了對國民黨軍實施的“武器禁運”,而允許國民黨向美國購買軍用物,而且對國民黨購買的武器裝備採取優惠價格及幫助運輸等方法予以支持。
但因為戰爭消耗太大,國民黨在抗戰結束時擁有的黃金外匯在10億美元以上,而到了1948年的1月1日,衹剩下了2.61億美元了。為此、1947年5月8日,國民黨駐美大使顧維鈞向美求援,提出10億美元貸款方案,5億美元購買美國物資,5億美元作幣制穩定基金,美國就派出魏德邁帶團前往中國考察。7月11日,魏德邁來華,7月22日至8月24日進行了一個月的考察,在中國的所見所聞、使魏等人認識到國民黨政權腐化墮落,低能又專制,僅憑自己的努力已無法可想,可說是危在旦夕。9月19日魏德邁提交報告,主張援蔣,根據魏等人的建議,美國決心援蔣,但究竟援助到何種程度眾說不一,大體上,所有的人都排除了直接出兵的可能,援助方案集中在大規模物資援助與有限物資援助兩種,但據測算,要進行大規模物資的援助,在軍事上,為保住目前的戰線,必須至少為國民黨軍裝備與訓練30個師,空軍飛機達2000架,而要想進行反攻,還要把規模擴大一倍。在經濟上,先要投入20億美元以穩定幣制,而後每個月至少要再投入0.5-1億美元的經濟援助。而這個方案有幾個缺點:1、代價太大。2、為了裝備與訓練國民黨軍,必須投入美國顧問上萬人,難保不會出現傷亡,從而或使美軍介入中國內戰,或在國內引起政治風波。3、美國的大量援助會刺激蘇聯也向中共大量的援助,從而使美蘇雙方迎頭相撞,即便不出現美蘇雙方迎頭相撞的局面,由於國民黨的腐敗無能,也由於中共較國民黨得人心,清廉而有效率,將使美援無法發揮作用。4、時間上的問題,即使一切順利,要使美援發揮作用,也需要一年左右的時間,而那時,國民黨可能己經出現局面無法收拾了的情況了。
因此、美國排除了大規模物資援助國民黨的可能,而是決定采取一方面在經濟上有限援助國民黨,給其爭取時間,另一方面壓國民黨進行改革,同時暗中尋找可取代蔣介石的人。美國即在1948年向國民黨提供了4億美元的援助(其中1.25億美元可用於購買軍火)。其中用於購買軍火的1.25億美元主要購買了5萬噸小型武器與彈葯,還有200多輛LVT與其他武器裝備。當時美國是以“剩餘物資”的名義,以優惠價格(三成)售與國民黨的。而在援助這些物資之前,美國又以廢鐵的價格賣給國民黨12個師的裝備(有械無彈),另在美海軍陸戰隊退出中國之時,將6500噸輕式武器及彈葯遺留於國民黨軍。
美國援蔣物資的第一部分是1948年的11月16日運到平津的,約1200噸小型武器與彈葯,價值200萬美元,分配情況大體如下,給平津的傅作義1600萬美元的物資,傅用這批物資除補充各軍的裝備缺額外,還組建了3個全美械師,在1949年的3-4月,運至江南可裝備10個全美械師的武器,而後,又零星的給了不少裝備,這批援助到1950年的2月用完。這批裝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戰局,如金門之戰中的國民黨軍坦克營原為在淮海一戰被殲後重建,就是用這批援助中的物資重新裝備的。再如、白崇禧所以在衡陽死撐,不回廣西,要去廣東,是因為美國答應他的部隊如去廣東,將把值1700萬美元的軍火給他。
三、國民黨軍在解放戰爭時期的裝備狀況
1946年7月,國民黨軍的裝備大致為1/4美械、1/2日械、1/4國械,美械與半美械裝備部隊為22個軍(整編師)64個師(旅),交警部隊18個總隊又4個教導總隊﹔其中45個師(旅)與交警部隊為全美械,以裝備不是最好的整編第11師為例,裝備長短槍11520支,其中衝鋒槍等自動武器2370支﹔火炮四百四十門,其中最大口徑的是美制105mm榴彈炮八門﹔火箭筒一百二十具﹔汽車三百六十輛。另外還組建了三個快速縱隊,每個快速縱隊下轄一個步兵旅、一個戰車營、兩個炮兵營、一個裝甲搜索營、兩個工兵營、兩個汽車營,裝備有坦克四十輛,重炮二十四門,汽車二百輛。大約衹有不到1/10的雜牌軍裝備較差。空軍有五個軍區司令部,5個戰鬥機大隊,2個中型轟炸機大隊,1個B24大隊,加上一個偵察機中隊,有飛機約九百余架,裝備有當時最先進的B-24、B-25轟炸機和P-51戰鬥機。海軍有接受日偽艦艇288艘,美軍轉讓的艦艇271艘。
而解放軍的武器裝備主要來自抗日戰爭時繳獲的日軍武器。沒有海空軍,全軍裝備馬步槍44.7萬支,短槍4.4萬支,衝鋒槍2678支,輕機槍4.6萬挺,重機槍1699挺,槍榴彈1428具,擲彈筒5050具,迫擊炮1559門,步兵炮124門,山炮58門,坦克8輛。以裝備最好的東北民主聯軍第1縱隊為例,裝備長短槍13991支,其中衝鋒槍等自動武器92支,火炮四十六門,其中最大口徑是日制75mm山炮十二門。軍工生產方面,各解放區共有兵工廠六十五家,月產步槍一千支,機槍十五挺,迫擊炮兩門,手榴彈二十七萬枚,槍彈三十萬發,翻造槍彈七十四萬發,迫擊炮彈四千七百發,地雷七千六百五十枚。
而戰爭爆發後,在不到半年的時間內,國民黨軍僅在戰場上就損失了全部武器裝備的1/7以上。但一方面由於有較多的武器儲備,另一方面又設法用各種方法購入與生產武器裝備,因此、從1947年年初到1948年底,國民黨軍的武器裝備與彈葯的供應雖然吃緊,但尚可維持,大致上,可分為兩種:1、彈葯部分,供應充足,雖有短缺之現象,但原因不在生產與購買上,生產與購買的彈葯除少數品種,如美式武器中的155重炮彈葯外,其餘如105榴彈炮,山野炮及輕武器的彈葯是充足的,解放軍光在瀋陽一地就繳獲了120萬發炮彈,另外,國民黨在武漢的第九補給區在1949年5月擁有的彈葯儲備可供60個師使用3年,此外,國民黨軍隊還把一部分美械部隊的步機槍改為國械,之所以如此,並非是美式武器的彈葯供應無法保証,國械的彈葯供應有保障,而是出於統一口徑,簡化後勤供應考慮,為此,國民黨的各個兵工廠專門把日美式步機槍改為79口徑,大約每個月可改造9000-10000支。之所以會出現彈葯供應的情況,是另有原因的。
2,裝備部分,有一定的短缺現象,1947年12月,國民黨軍(正規軍)計有104個整編師(軍)279個旅,198萬人,裝備步槍72.0317萬支,輕機槍6.1399萬挺,重機槍1.1949萬支,沖鋒槍6.7855萬支,手槍4.0077萬支,中口徑迫擊炮7506門,60炮9600門,戰防炮1474門,步兵炮260門,山炮1257門,野戰炮503門,榴彈炮401門,擲彈筒38364具,火箭筒1191具,戰防槍1058支,從統計上看,輕裝備較為充足,估計達到編制的80%以上,但在重裝備方面,如把山野榴及戰防炮分給各部隊,則每師(旅)僅有戰防炮及步兵炮4-6門,山炮3-4門,如不把各獨立炮兵部隊算入,則各整編師(軍)有野炮及榴彈炮8門左右,大大低於編制。而實際情況則大為不同,一部分沒有後台的雜牌軍裝備很差,使用土制槍械,如在襄樊戰役中,除了104旅有4門重迫擊炮外,川軍163、164兩旅最重的武器是82迫擊炮,有的雜牌部隊一個整編師(軍)衹有1個山炮營,還有一些重建的部隊衹有輕裝備,但多數部隊的輕武器供應是較充足的,重裝備則有一定的短缺,而少數較有背景的部隊則裝備不缺,甚至超過規定。如整編11師、原雖名義為全美械裝備,但如上所述,為美日裝備混裝,由於陳誠為參謀總長,在他的大力補充下,到雙堆集戰役時,除步機槍全為國械外,18軍己為全部美式武器裝備,已無日械與國械裝備了﹔而且達到團有迫擊炮8門與戰防炮6門,營有8挺重機槍與4具火箭筒,連有六零炮6門與12挺輕機槍之水平﹔再如5軍,則每師除山炮營外,尚有1個重迫擊炮連,團戰防炮連有6門戰防炮。而當時的其他美械部隊的編制衹能達到團有迫擊炮4門與戰防炮4門,營有6挺重機槍與2具火箭筒,連有六零炮6門,班有1挺輕機槍與2支衝鋒槍的水平,而且夾雜有不少日械與國械裝備。
而據統計,在1946年7月-1948年7月的兩年時間中,解放軍總共繳獲步槍九十萬余支,機槍六萬四千余挺,迫擊炮八千余門,步兵炮五千余門,山炮、榴彈炮、加農炮一千一百余門。此時,由於武器裝備的大量繳獲使解放軍的裝備得到極大改善,已與國民黨軍的水平相接近了,如東北野戰軍各縱隊一個連有9挺輕機槍與9個擲彈筒,華東野戰軍的三縱八師有9門山炮和6門戰防炮。
大體上、如不算被殲後重建,國民黨在三大戰役前共計有美械及全美械裝備部隊106個師(旅),交警部隊18個總隊又4個教導總隊﹔20個保安團。到三大戰役後,國民黨軍這才出現了裝備消耗殆盡,捉襟見肘的困境,此時,除了部分未被殲與有背景的部隊裝備較為齊全外,有不少部隊衹有輕裝備甚至幾個人一支槍。這時的解放軍不但在士氣與人數上壓倒了國民黨軍,而且在武器裝備上也超過了它。不過、任何一個政權在近半年的時間內損失了二百多萬軍隊,都會出現這種情況的。
四、國民黨的軍工生產情況
對於國民黨的軍工生產情況,我衹能說:國民黨沒有把其軍工生產放在優先地位,之所以這樣說,是根據國民黨軍工方面的檔案得到的結論。
根據國民黨方面的檔案,在抗戰時期,國民黨方面的主要彈葯裝備的最高年產量為:步槍139200支,機槍20400挺,82迫擊炮2520門,79步槍子彈252000000發(由此可見,所謂的抗美援朝頭兩年用了1.2億發雜牌子彈的說法是何等可笑了),山野炮彈780000發,82迫擊炮彈2140000發,手榴彈5100000枚,60炮可月產350門,60炮彈月產10萬發,而到了內戰時期的1948年上半年,可月產中正式步槍13000支,輕機槍1000-1200挺,重機槍500挺,82迫擊炮250-300門,60炮700門左右,步機槍子彈2500萬發,82迫擊炮彈10萬發左右,60迫擊炮彈12萬發左右,大致上,如果考慮到國民黨接受了瀋陽等在日軍統治下的兵工廠之因素,除了60炮等少數裝備彈葯外,其軍工生產能力並未有發展,甚至有所退步,事實上,國民黨對兵工事業,除了在1946年花幾百萬美元購入了一些機械設備,並設立了1個子彈廠與1個戰車修理廠外,並未有大的擴展,直到1948年,因為戰爭消耗太大,國民黨投資40萬億元,擴充設備,要求下半年生產應達到,裝甲車40輛,各種迫擊炮3558門,山炮12門,輕重機槍4500挺,火箭炮20門,榴彈炮72門,衝鋒槍5915支,步槍6.655萬支,榴彈筒1.2萬具,火焰噴射器250具,槍彈6046萬發,迫擊炮彈73.35萬發,炮彈15.5223萬發,火箭彈4000發,槍榴彈4萬顆,手榴彈195.05萬顆。但為時已晚,
作為對比,我們可舉出兩個例子:1、在抗美援朝的二年零九個月中,中國各兵工廠生產各種槍械60余萬支,子彈15億發,各種火炮9萬餘門(內無後座力炮2.36萬門),火箭筒7000餘具,炮彈(含火箭彈)1400餘萬發,手榴彈2300萬餘枚,炸葯6000噸以上。
2、閻錫山在抗戰勝利後,收回太原兵工廠,分為西北育才機械廠,西北機車廠,西北修造廠,晉興機械廠等14個工廠,當時由於戰爭破壞及日寇掠奪,各廠均殘破不堪,且太原四周均為解放區,閻除了少量購入特種合金鋼及精密設備外,沒有任何外援,但閻大力發展軍工,在一年半的時間內制造了2000多台機械設備,為原有機械設備的數倍,如西北修造廠,日本投降時僅有機械設備78台,到1948年9月增至600多台,西北機車廠由157台增加到500台,現將太原解放以前之每月軍工生產數量列出如下:西北育才機械廠,75mm山炮由日本投降時的6門增產至15門,手榴彈9萬枚,山炮彈16000發,飛雷筒15000個,並可年產機械設備150台。西北機車廠,月產75山炮8門,150榴彈炮2門,榴彈3000發,自1948年2月到12月生產重步兵炮102門,西北修造廠,月產炮彈10800發,重機槍60挺,1948年共產重機槍650挺,輕機槍610挺,西北化學廠,可月產手榴彈3萬枚,炮彈40600發,飛雷3萬枚,1948年全年年產炮彈82520發,手榴彈1356221枚,地雷榴彈159084枚,晉興機械公司,月產迫擊炮彈10000發,擲彈筒400個,西北制造廠,月產步槍1200支。由此可見,太原戰役之所以會打得那麽艱苦,絕非偶然。
或許有人會說:以年產數萬噸鋼鐵的工業基礎供養一支400萬人的軍隊,使之能常年進行一定強度的作戰,是根本不可能的事,但是,即使與抗戰時期相比,國民黨的軍工事業也乏善可陳,在抗戰時期,國民黨年產生鐵3-4萬噸,鋼約10000余噸,發電容量不足20萬千瓦,而且,所有的陸上通道均被堵死,僅靠“駝峰空運”這麽盃水車薪的接濟,也生產出了相當數量的軍火,而到了抗戰勝利後,鋼產量,發電容量等最少也增長了3-5倍,其軍工生產卻沒有多大發展。
其實,所以會出現這種情況,是由於以下幾個原因:1、國民黨輕視中共的實力,認為三至六個月就能打垮中共,即使在初期受挫後,也盲目樂觀,直到劉鄧大軍挺進中原後,才開始重視中共,2、國民黨一向崇洋,如蔣介石在抗戰前就認為,自制武器不如向外購買,加上抱有美國一定會大力援助的想法,國民黨對於購買外國裝備往往一拋千金,而對進口機械設備以自制軍火則非常吝嗇,抗戰期間,國民黨的軍火工業之所以會有大的發展,是由於被日寇封鎖而逼出來。因為以上兩個原因,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國民黨對軍工生產一直抱著維持的態度,另外,國民黨的腐敗無能與內部爭奪也大大拖了軍工生產的後腿。直到軍事局勢趨於不利,美國又不願大規模物資援助國民黨,而是採取有限援助國民黨的方式,黃金外匯又將耗盡的情況下,才想起要大力發展軍工生產,但此時,己接近大決戰,而且國民黨統治區的經濟也己瀕於崩潰,己經為時太晚了。
其實、自內戰爆發始,如果重視的話,國民黨至少有兩年的時間可大力加強軍工生產,可以很容易的把軍工生產擴大一倍,再輔之以品種上的調整,完全可以使國民黨的裝備有較大的改善。
據不完全統計,在抗戰勝利至1949年底,國民黨共生產步槍近50萬支,機槍5萬多挺,各種火炮3.6萬多門,子彈近7億發,炮彈700多萬發(內迫擊炮彈約600萬發)手榴彈近2000萬枚,槍榴彈250萬發,飛機炸彈約15萬枚,擲榴彈60多萬發,擲彈筒8萬多具,槍榴彈筒近10萬具。
五、國民黨軍裝備及其運用上的弱點
有人說:美式武器的彈葯供應無法保証,並以廖耀湘第9兵團出發錦州時,14門155榴僅攜帶了158發炮彈,新6軍的11門105榴攜帶了不足1500發炮彈。實際上,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是由於國民黨軍的戰術補給能力太差了。以國民黨軍的美械裝備部隊來說,其輜重部隊的運輸能力可分為三種,1、以新1、新6軍,5軍,整編11、74師等王牌部隊,軍(整編師)有汽車大隊(或汽車營),獸力營,旅(師)有輜重營,團有輜重連,大體上來說,輕武器的彈葯主要衹能由士兵自已攜帶,重機槍,迫擊炮的彈葯則是由機槍連及迫擊炮連內的彈葯排或彈葯班攜帶,獸力營有六七百匹馬,專載師(軍)部的物品,汽車大隊或汽車營則主要裝載炮兵彈葯,旅(師)團兩級的輜重部隊也無裝載彈葯的設備,是所謂的人力輸送部隊,衹能在火線上輸送彈葯。2、國民黨的主力部隊,軍(整編師)有輜重營,轄1個汽車連(30輛汽車,)及2個人力連,余者與上同。3、普通部隊,無汽車部隊,衹有騾馬及人力,在後期,又於主力兵團及整編軍一級編制1個輜重汽車團,普通部隊的兵團及整編軍一級編制1個汽車大隊或汽車營。就其運輸能力而言,即使是第1類部隊,其運輸能力也衹能輸送2個簡編師,並未完全實現摩托化。加上國民黨軍進入解放區後,連糧食等也要自帶,大大減少了彈葯的攜帶量,而且美械裝備的射速快,火力強,彈葯消耗大,加上國民黨軍也不大重視後勤補給,如整編74師,雖然超越編制自行編組了1個輜重團,但卻掛羊頭賣狗肉,是個步兵團(這在國民黨軍中是普遍現象).而且每至戰鬥,就把輜重及工兵等勤雜部隊改編為戰鬥部隊,而不是設法為輜重團增加大車,騾馬等裝載彈葯的設備,因此,整編74師僅用了兩天就打完了所帶的彈葯。而整編74師的後勤能力是國民黨軍內最強的,多數部隊則衹能靠騾馬,人拉肩扛與拉夫來解決,這就使國民黨軍認為美械裝備的彈葯供應無法保証。
另外,其海空軍與陸軍的重裝備也無法適應戰爭的需要,如海軍裝備了驅逐艦與巡洋艦等艦衹,要與沒有海軍的解放軍打海戰,卻不去設法裝備吃水淺,能攻擊沿岸的淺水重炮艦,而塔山之戰中,重慶號巡洋艦就是因為吃水太深而無法發揮炮擊塔山的作用,再有,解放區有較長的海岸線,國民黨海軍有大批的登陸艦艇,卻取消了海軍陸戰隊的編制,把登陸艦艇用於運輸部隊與物資。
還有空軍,雖然國民黨的空軍在內戰中,進行了大量的轟炸行動,還輸送過二十個以上的步兵師及幾萬噸的物資。但其裝備的B-24、B-25轟炸機和P-51戰鬥機對主要由步兵組成,武器裝備主要來自繳獲的解放軍,則很不頂用,多數時候,炸毀的目標還不如投下的炸彈值錢呢!加上國民黨空軍僅有的幾百架飛機分散在北至東北,西到陝西,南至長江的廣大戰區內,再有飛機的損耗,油料的缺乏,飛機維修等種種因素,對於解放軍造成的衹是麻煩而不是嚴重的威脅。實際上,對國民黨空軍來說,真正需要的是能夠大量殺傷人員的反遊擊戰類型的飛機與集束炸彈,火箭彈等武器,而不是先進的B-24、B-25轟炸機和P-51戰鬥機。
此外,其陸軍的重裝備也無法適應戰爭的需要,如戰防炮,火箭筒,105榴彈炮等,前兩者,用於反坦克與攻堅較有威力,而對主要實行運動戰的解放軍效用不大,後者數量少,運動不便,且操作不易,需長期訓練,應當撤裝,而應主要換裝重迫擊炮與步兵炮,一則這些武器重量較輕,便於機動,操作簡便,威力與前幾種武器相差無幾,彈葯也有較多的儲存,而且生產過程也較為簡單,可以大批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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