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高官受賄2.1億受審
【星島日報報道】國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長魏鵬遠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昨天在河北保定開審。魏被控收賄共計折合兩億一千多萬元(人民幣,下同),另有折合一億三千多萬元的財產來源不明。魏除了收受大批現金外,還有黃金、汽車、房產及字畫等財物。十八大後,多名國家能源局高層被查,引起關注。去年四月,魏鵬遠被帶走調查時,辦案人員在其家中發現兩點三億現金,後從北京一家銀行的分行調去十六台點鈔機清點,當場燒壞了四台,成為建國以來檢察機關一次起獲贓款現金數額最大的案件。
起訴書指魏鵬遠於二○○○至二○一四年(內地煤炭業全盛期),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能源局負責煤炭工作期間,利用職權,在煤炭項目審核、股東變更、專家評審、安全改造及煤炭企業承攬工程,以及在催要貸款、推銷設備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請託人巨額財物。
賄款贓物包括逾億元人民幣現鈔,以及大批歐羅、美元、港元現金,另有黃金四公斤、汽車三輛、房產一套、銀行卡、購物卡、字畫等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兩億一千一百七十萬元、另有共計折合人民幣一億三千一百多萬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檢方認為,魏鵬遠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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